大貨車超限運輸在路上被交警查到,等來的卻是法院的,咋回事?6月8日,惠濟法院執行局幹警與中牟縣交警通力協作、密切配合,成功扣押了被執行人名下一輛半掛車,為案件後續順利執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記者瞭解到,此前,河南某公司與林某追償權糾紛一案,惠濟法院經審理作出民事判決,判令林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河南某公司墊付的購車款、違約金共計179012.43元。由於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林某遲遲未履行還款義務,申請執行人河南某公司向惠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幹警向被執行人林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並多次敦促其主動履行,卻被對方以 “人不在家”、“確實沒錢”等為由百般推脫、拒不履行。執行法官透過網路查控系統查詢發現,被執行人林某名下除一輛半掛車外,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由於此時林某已是“失聯”狀態,致使該車輛始終得不到控制。但執行幹警並未因此放棄,而是一方面將被執行人林某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對其採取了限制高消費等信用懲戒;另一方面仍持續多方查詢林某本人下落及其名下財產線索。
功夫不負有心人。6月8日上午,執行法官獲知了一條重要執行線索——被執行人林某名下半掛車正在中牟附近某國道上運輸貨物。且因超限運輸,該車已被中牟超限檢查站的交警攔截查扣。接到訊息後,該案承辦法官一邊立即與該處執勤交警聯絡,要求他們悄悄採取“拖延戰術”,將車輛及駕駛人員控制在站點內不要離開;另一邊在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後,立即帶領執行幹警前往該超限檢查站,準備將涉案車輛扣押。
最終,在現場執勤交警的大力配合下,很快趕到現場的執行幹警依法辦理了被執行人林某名下半掛車的移交手續,該車隨後被順利運回鄭州。後續如被執行人仍然拒不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法院將及時啟動該車的評估拍賣程式。
據介紹,長期以來,人難找、車難控一直是困擾執行工作的一大難題。在人員流動性大、被執行人躲避執行較普遍的背景下,人民法院依靠傳統方式查詢被執行人下落、查控被執行人名下財產的效果不佳。本案中,執行幹警透過與交警部門的協調合作,改變了以往“單打獨鬥”的執行方式,充分發揮了執行聯動威懾力,為推動“切實解決執行難”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