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羅訴韋德案”得而復失的辯證

由 鍾離黎明 釋出於 綜合

【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鍾雪萍】

無需贅述2022年6月24日發生了什麼。也不難想象,即刻和不久的將來,對居住在美國半數以上州的千百萬女性,會帶來怎樣的人生挑戰、變化和遭遇。

如何辨識從1973年到2022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的反向命運?

對美國最高法院的這一裁定,已經有了很多解讀。但是,無論怎樣解讀,告訴我們的是,其法律的制定和解釋,本質上都是政治的。在持槍、墮胎、選舉(包括誰可以隱姓埋名提供選舉資金)、政教分離等重大“權利”項上,長期存在的所謂“賦權”和奪權,完全基於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掌握在誰手裡。即使在資產階級法權內部,政治競爭也可以走向白熱化。

回想剛到美國留學,就在電影、媒體、課堂和學術討論中瞭解到,美國女性在墮胎非法的年代裡(自19世紀早期,至20世紀70年代),如何不得不透過各種途徑,有錢的出國,沒錢的冒著喪生的危險,找地下墮胎甚至自己想辦法,不少人因此而喪生。

一方面,因此瞭解到內在其中的文化和社會勢力之強大,以至於自1812年起就開始有部分州政府立法禁止墮胎,直到1973年最高法院的裁決。還了解到那些強大的反對勢力,不僅從未消失或者改變主張,還有著強大的組織和動員能力。

另一方面,在跟同學、教授、以及以後的同事日常交往中,感覺到的則是,1973年以後,美國婦女已經不必再擔心,完全可以“我的身體我做主”。

在比較文學系讀研的五年當中,作為英語系的助教,給大二學生上英美文學課,專門指定的教材之一便是《使女》(The Handmaids’ Tale),以及據其改編的電影。

1990年《使女》電影海報

《使女》是加拿大女作家瑪格麗特·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1985年出版的小說。故事發生在美國新英格蘭地區某個不遠的將來。一個白人至上的極權宗教組織推翻美利堅共和國,建立名為Republic of Gilead的國家。故事內容主要關於女性如何在這個“惡託邦”裡被重新組合。年輕有生育能力的,成為“使女”,專門為男性長官懷孕產子。不育或超過生育期的女性,則大多被髮配做苦力或僕人。

無疑,《使女》的“未來惡託邦”是一種警告,可以說是自由派主流透過大學教育進行的一種認識上的動員。但大概直到特朗普上臺之前,大多數自由派精英,沒有覺得《使女》所警告的,會離現實越來越近。

因此,如果借用當今國人熟悉的“讓子彈飛一會兒”,那麼這一次,恐怕首先要明白的是,這顆“子彈”並非2022年6月的某一天才出膛。它早就飛了很久,而且會繼續飛。只是這一次“飛”到了明處,逼迫那些長期不願直面,也不知道如何直面的人們,不得不面對。

基於男女二元對立的女權主義角度,無法全方位認識美國墮胎權和反墮胎之間長期的鬥爭。1973年,清一色白人男性組成的最高法院裁定,憲法賦予女性墮胎權,屬於“隱私權”的一部分。而將近五十年後的2022年,含有一位黑人和一位女性的五位大法官(最高法院主法官Roberts,並不同意推翻此案),裁定如此理解憲法完全錯誤,因為憲法並無此意,即,女性的墮胎權不內在於18世紀末【由一群白人男性制定】出臺的憲法中。

1973年的白人男性大法官,以7比2裁定羅訴韋德案,圖片來源:美國最高法院

如今“更多元化”的大法官,圖片來源:美國最高法院

另外,儘管有各種保守團體的男性引導,反墮胎人群一直有大量女性參與,是這一運動的中堅力量。還有很多少數族裔參與其中。在一年一度的“pro-life”遊行隊伍裡,隨處可見。這一次最高法院的“奪權”,激動地流下熱淚的也是她們。這些看似也很“彩虹”斑斕的組合,不是也蠻符合美國自由主義政治話語的“正確”?

相對而言,最近這幾十年裡,除了“Planned Parenthood”(20世紀初由女性發起的計劃生育組織,一百多年至今,在美國有幾百所為女性生育服務的醫療機構),因其所屬的一些醫療機構長期受到騷擾,偶爾在主流媒體上發聲以外,那些曾經爭取墮胎權和女性權益的組織,很少讓人感覺到她們的存在。都去哪了?

再者,過去的五十年,西方女權主義話語一度方興未艾,四海傳播,甚至還能成為美國女性自由主義鷹派對外宣戰的理由之一。為什麼作為強權政治的政治正確,到頭來卻連其自認為屬於婦女的一項基本權利都保不住?

也許問題的關鍵是,自以為得到的權利,並無牢固的根基。自以為周全的理論,與現實脫節不少。

事實上,跟世界上168個國家的憲法相比,美國憲法裡至今仍然沒有男女平等這一條款。也許這一條款在不少國家是個擺設。確實,作為人稱“最漫長的革命”,真正的婦女解放過程充滿著各種矛盾,在進步和退步中前行。但是,在一個“法律至上”的國度裡,連男女平等作為最基本的憲法賦予都不存在,那麼,這一次婦女的“墮胎權”的被剝奪,就再“正常”也不過了。

1920年,美國婦女爭得選舉權。趁熱打鐵,有組織提出了“平等權利憲法修正案”。專指不得因“sex”(性別)不同而歧視, 應該成為美國憲法的一部分。但作為正式的修正案提案,Equal Rights Amendment(簡稱ERA)一直到1972年國會才透過。但由於美國憲法修正案需要兩個步驟,這一修正案至今沒有被透過。

具體而言,透過憲法修正案的步驟分兩步走。第一,需要國會參眾兩院三分之二透過。第二,四分之三州(1970年代,50個州里38個州)的議會(參眾兩院)共同透過,予以批准認可(ratify)。

1972年,這一修正案在聯邦政府的參眾兩院透過以後,在1972-1978期間,35個州的參眾兩院投票批准認可,其中還包括一些南方和西部山區州,但仍然不到規定的38個州。受60、70年代民權運動和婦女運動的影響,更可能“冷戰”中面對社會主義陣營的文化挑戰,當時美國的保守勢力相對開放。不過那些南方州的立法機構,幾年後就反悔,並正式投票撤回/取消(rescind)之前的批准,儘管目前尚不清楚他們的取消本身是否違憲。

直到2022年,又一個五十年過去了,該修正案繼續被懸置,也沒有可能被透過的跡象。於是,婦女的墮胎權,仍然繼續侷限在最高法院在沒有平等權利修正案的憲法上予以解讀和裁決。當然,也有人認為墮胎權超越女性本身,即使修正案成立,也會因為宗教傳統繼續麻煩不斷。

有意思的是,與此同時,在過去的幾十年裡,並不多見女權主義者為透過憲法修正案做足夠的努力。代之而起的,則是性別問題上的所謂“文化轉向”。

在社會公眾的層面上,曾經的婦女運動領導人物,儘管在80年代的媒體上,還會以NOW(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Women)領導者的身份出現,但不知不覺,她們的身影和聲音在主流媒體中消失,疑似在1990年代融入以民主黨為“大棚”(big tent)的彩虹聯盟,成為政治主流中的精英人物。

在文化尤其是話語層面上,主戰場則轉向“身份認同政治”,以及為其作為理論支撐的各種“女性主義理論”的出現,並逐漸成為大學裡一門“顯學”。必須指出,這一過程伊始(1970-1980年代)的標誌之一,是其中一些理論者向馬克思主義發難,認為後者沒有“性別意識”,提出與之“離婚”。

“離婚”之後的女性主義理論,在男性理論者們積極引進各種歐洲大陸“後結構理論”(之後統稱“後現代理論”)的理論實踐中,向形形色色的“後”理論傾斜。“婦女問題”、“婦女研究”逐漸被“性別”理論代替,成為在美國開花結果的“批評理論”的一個重要部分。並且“內銷轉出口”,尤其是向非西方國度傳播。

記得至少二十多年前,美國大學紛紛把“婦女研究”改稱“性別研究”。我所在的院校最終也跟風討論改稱的問題。一位馬克思主義立場堅定的同事,表示不同意,因為主流化了的“女性主義理論”無法說服她改稱就一定能強化人們對“性別”問題的認識,更別提對婦女真正面臨的問題的認識。當然,少數服從多數,委員會投票改稱“婦女、性別、性傾向研究”(Women’s, Gender, Sexuality Studies)。至少,反對的也有理,所以“婦女”二字沒有消失。

2012年,UCLA“婦女研究”慶祝改名為“性別研究”,圖片來源:Daily Bruin

於是,就來到了文章開頭提到的羅訴韋德案的反向命運——得而復失——的時刻。

五十年來轟轟烈烈發展起來的“女性主義理論”,一方面,眼見一項事關重大的婦女權利,得而復失,卻抵擋不住。另一方面,面對如今美國大量女性已經和即將面臨的失權,以及不難想象的後果,在實踐中,那些大學課堂裡教育出來的女權主義者們,在這樣的現實裡,能從“女性主義理論”裡汲取到怎樣的指導,又怎樣面對女性內部因階級地位不同而產生的進一步的不平等?

亦或是否應該開啟窗戶,重新認識和發展馬克思主義的社會主義女權思想?超越以原子個體為中心的身份認同政治,走進社會,認識社會關係和社會結構層面上的問題。超越所謂“交叉理論”(intersectionality)的描述功能,思考不平等的政治經濟。比如,那些沒有醫療保險,沒有經濟保障和能力,沒有制度層面上提供幫助的“底層”女性,她們面臨各種現實問題,難道只能認倒黴,因為她們不屬於目前暫時仍然擁有墮胎權的地區;屬於後者地區的女性們,慶幸自己“運氣”好的危險又在哪裡;還會面臨怎樣的新挑戰,等等。

眼下,只能重複一位美國朋友所說:希望不要五十年後才“失而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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