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可能很多人都認為,感情與婚姻一旦出現了問題,放棄比堅持要容易,重新選擇比兩個人勉強呆在一起要幸福。
但是事實哪裡會如此簡單與乾脆,生活這種東西,是無論你做出哪種選擇,它都有可能因為你全新的選擇而又發生一些之前你可能完全想都想不到的問題,可能比你從前感受到的痛苦還是煩惱與具體數倍!
56歲女人:經歷三段婚姻,看透了夫妻間的三個真理。看過後,也許以後在做自己人生相關的所有重要決定之時,會更加慎重與小心以待得多。
01 自述人:羅女士
我今年已經56歲了,23歲結頭一道婚,36歲那年離掉了。
原因是夫妻兩個性格不同,總是因為一些家庭瑣事爭吵不休。
他那個人不是太懂得遷讓與體貼,個性很強,後來我覺得日子過得太不舒心了,就主動提出了離婚。兩年之後,我嫁給了第二任丈夫。
跟他湊合過了五年,43歲那年,又第二次離異了。
原因是他被我發現與前妻糾纏不清,而且對待我跟他的孩子明視訊記憶體在偏心的情形。再加上家庭經濟方面防我跟防賊似的,感覺真心沒意思,就結束這種關係。
此後我單身了4年時間,經人介紹,又嫁給了第三任丈夫。
這次我們事先說好了經濟獨立,彼此的孩子也漸漸大了,不需要跟我們同住,原想困擾二婚夫妻的問題對這階段的我們應該不太大了,卻發現這個男人完全拿我當免費保姆在使喚。
他兒子兒媳婦給他生了孫子,就讓我過去幫著照看他兒媳婦坐月子,還說讓我給帶孩子至少帶到兩歲,這也算是盡當奶奶的義務,什麼都不給,還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我受不了了,也看穿了以後自己在這個家庭當中的地位與作用,就毅然決然離婚走人了。
直到結束了第三段婚姻之後我才明白,原配夫妻即便有矛盾和爭吵,也好過二婚裡你來我去的算計。
02
距離離第三次婚,已經過去了6年時間了,我再也沒有了想要再婚的念頭,準備就這樣一個人走到終點算了。
記得當時我決定要再次離異的時候,我的親戚朋友之類的,都紛紛勸我忍了算了,大家都說婚姻就是這麼回事,十全十美的就是沒有。所有人都是在湊合而已,無論你選擇什麼樣的人,都總會有不如意的地方。
但我就是忍受不了,在我看來,擺脫一個讓你痛苦的人,就是一種適當的幸福。
哪怕這種幸福得一個人獨處才能得到,也比呆在所謂的婚姻形式之下受盡煎熬與利用要強得多。
我想我雖然上了點歲數,但骨子裡不是個習慣委屈求全、忍辱負重,將原本沒必要壓在自己頭上的那些東西當成偉大無私奉獻的蠢女人,所以才會一覺得難受到無法呼吸,就會求去吧?
總之我覺得女人也是正常人,不要自討苦吃,更不要因為害怕寂寞就將就自己,這才是一種明智的生活態度。
03
當然,不是所有女人都是我這樣的個性,有些難免會因為身處婚姻當中,就養成一種動不動就對伴侶關心與遷就過頭的習慣出來。
其實我想要勸勸她們,做人呢,多一點保留才是對自己好,人性不能慣,越慣越不會尊重你,越慣他們就會越加認為自己有權利支配你、主導你、凌駕於婚姻及伴侶頭上作威作福。
婚姻原本就是一對男女以自願的形式組合過日子,且不說愛不愛的,至少這種關係是平等的,是相互照顧與相互包容的才能夠繼續得下去,那些過於自私自利,只對女人提要求,自己乾等著享福佔盡好處的男人,真的沒必要那麼看重與言聽計從。
如果對方敢用這種態度對待你,那他就不會太愛你。
既然如此,這種相處方式就不健康了,得及時調整才行。如果對方不肯,那你可以考慮結束。
但前提是,情況一定得是對方出軌或者完全不尊重你、不疼愛你,如果只是因為一點家庭瑣事爭吵之類的,那建議原配夫妻還是彼此多諒解一點為好。
因為離開了彼此,也許再接下來你就完全沒辦法再感受真摯而單純的情感與婚姻了。
結語:
感情與婚姻,未必就是初次一定絕對勝於後面的所有,但是以機率上來說的話,因為受實際因素的制約,它的整體單純性還是比二婚、三婚之類的要高得多。
因為初婚夫妻,除了性格之類的可能存在差異之外,至少財產、孩子這兩大項上不會存在太多的利益與分歧。
但是再婚情況就不一樣了,勢必涉及財產上的實際考量與彼此的算計與顧慮,再加上雙方前次婚姻當中所生育的孩子的養育及教育問題之類的,總之很具體與棘手。
而人的天性就是自私的,能夠站到對方的立場替彼此考慮周全的很少,因此再婚的問題便普通高於初婚的問題,這是事實,也是為什麼很多人都認為再婚很難過得真正幸福的主要原因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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