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懷抱嬰兒算不算超載?99%的司機不清楚

由 納喇曉枝 釋出於 綜合

很多駕駛人認為

“小孩子個頭小、體重輕,

多一個兩個不能算超員吧。”

實際上,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交警:即便是懷抱的嬰兒

也一個都不能多

據清遠交警部門透露,日前清遠高速二大隊在許廣高速石潭出口開展夜查工作,執勤民警在短時間內連續查處了4起小車超員違法行為,均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而且都存在著一個共同點——車上都有一到兩個嬰兒或者小孩子。

執勤民警分別對4位司機依法作出了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並對司機進行口頭教育,責令司機將超出的人員另外安排車輛轉運後,才可繼續上路行駛。

注意!

交警透露,到目前為止,仍有司機有一個誤區,以為嬰兒或者小孩子不在實載人數內,或者明知是超載行為,但覺得嬰兒體重很輕,對駕駛影響不大,仍然違法上路。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認知錯誤。

針對這種錯誤想法,交警作出解釋,車內人數要以車輛行駛證上標明的核載人數為準,超員僅與車內人員數量有關,與乘車人員的高矮、胖瘦、年齡均無關係,只要車內實際人數大於行駛證核載人數,就屬於超員,即便是一個抱在懷裡、連座位都不佔的嬰兒,也同樣是一個都不能多。

交警同時指出,

當汽車以50公里/小時的速度

發生撞擊時,

10公斤重的小孩產生的衝擊力

可超過400公斤。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緊急情況,即使是抱在懷中的嬰兒也無法受到周全保護,甚至會在巨大的衝擊力下像"炮彈"一樣向前飛出去,光靠成人雙手的力量完全不可能抱得住。

因此特別提醒駕駛人和孩子家長,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條例規定,4週歲以下的孩子需要乘坐兒童安全座椅,12歲以下的孩子不能坐在副駕駛位置。

孩子的安全是家長的最大責任,

切不可以孩子小為藉口超員行駛,

務必謹記:

兒童也是乘客,

超員也屬違法。

希望廣大駕駛人和家長們

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

安全文明出行。

(中國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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