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法承受被催婚的壓力,11月8日,26歲的貴州女子艾某某跳入南明河,路人報警後,其被警方救起。
▲營救現場。圖據貴州都市報
11月11日,貴陽市公安局雲巖分局巡邏(特警)大隊12網格的李警官向紅星新聞介紹,接警後,他和同事抵達現場,“她的腰部以下都在水裡,背朝天。她應該是有這方面(呼救)的意思,但基本上講不了話,就是嗚咽。”李警官推測,艾某某或被從上游衝至此處,已在水中約“二十分鐘左右”。
所幸該河段水位尚不太深,淺處至膝部,深的至腰際。但河底多亂石,艾某某頭部受傷。李警官身著救生衣,跳入河中進行救援。
前述巡邏(特警)大隊12網格的柳警官告訴紅星新聞,“李警官下去把游泳圈給她套上,我和同事在上面拉,他和同事在下面推。”幾分鐘後,艾某某被救上岸。
▲艾某某被營救上岸。圖據貴州都市報
漁安派出所的李警官11日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艾某某目前沒有生命危險。“她是遵義那邊的人,在城裡務工,”艾某某告訴李警官,家人催其結婚,但她不願意。
120和雲巖消防聞訊趕來,醫務工作者替艾某某進行了頭部傷口包紮處理後,送其至醫院急診科。“跟艾某某的家人聯絡了,”前述漁安派出所李警官稱,“她家人趕到醫院,已移交給家人處理。”
事後,“26歲女子被催婚後跳河輕生”登上熱搜。多名網友坦言自己曾被催婚,壓力頗大;有網友認為“一個人也可以很幸福”;還有網友評論,“尊重他人的選擇,是一個社會文明的標誌。”
紅星新聞記者 彭莉
編輯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