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臨海兩部門聯合執法 嚴查違禁漁獲銷售

由 公松臣 釋出於 綜合

愛吃海鮮的小夥伴

注意啦!

從5月1日12時起

我省正式進入休漁期啦!

為規範休漁期海鮮市場經營秩序

近日

市港航口岸和漁業管理局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聯合行動嚴查

違禁銷售漁獲現象

 

執法人員來到隨機選取的幾家農貿市場和海鮮飯店,重點檢查攤點和店內是否有銷售違禁漁獲。

他們向店主索證索票,查驗水產品的進貨記錄和憑證,詢問貨源,並給每位經營戶發放《倡議書》,就禁漁期相關制度及要求向廣大經營戶進行再宣傳、再動員。

  

➥ 市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 楊景皓:從早上的檢查情況來看了,一切都比較良好。沒有發現違規銷售水產品的情況。

  按照相關規定,伏季休漁期間,農貿市場、超市等各類市場和飯店、排檔等餐飲場所禁止銷售帶魚、大黃魚、小黃魚、銀鯧、鮐魚、三疣梭子蟹、龍頭魚和蝦蛄8種海洋捕撈冰鮮或者活體水產品;禁止銷售沒有合法來源的其他海捕冰鮮漁獲物。

近期,我市相關單位加大宣傳力度和執法力度,進一步增強經營戶對“伏休管理”規定的知曉度,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參與“護漁”的良好氛圍。


同時,我們也呼籲廣大經營戶遵守相關規定。希望廣大消費者對他們菜市場還有餐飲店禁漁期之內禁捕的一些魚類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