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璐 中國傳媒大學政府與公共事務學院、港澳臺與世界事務研究中心 副教授
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作出了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為“愛國者治港”提供製度支撐。實際上,“一國兩制”框架下的“愛國者治港”從來不是一個虛泛概念,也並不是一個新的概念。“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設定初期的重要前提和原則之一。鄧小平曾指出,“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指出愛國者必須“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港人治港”要以愛國者為主體,是一個主權國家對於本國公民和公職人員的最低層次要求,即“底線標準和政治規矩”。
香港的管治權掌握在誰手中這一重大問題是 “一國兩制”能否在香港繼續實施的根本前提條件。香港實行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不存在背離“愛國者治港”原則的問題。然而立法會、區議會和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都是被選舉出來的機關,由於選舉制度存在著極大的漏洞和短板,從而使得大批反中亂港的攬炒派人士,以至勾連外國勢力的“港獨”分子成功進入香港的政治體制之中,擾亂特區政府依法施政,衝擊法治、衝擊“一國兩制”、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引致社會動盪不安。
全國人大做出的這一重大決定,在“一國兩制”實踐及推進過程中具有重要的標誌性意義。 2020年6月,香港國安法獲得透過並頒佈實施,補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機制上的短板,改變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長期“不設防”的狀態;2020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進一步劃清了“愛國者治港”的底線標準;港府要求所有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署宣告,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拒絕籤宣告的公務員需要離開公務員隊伍;香港將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對於任何參選人,無論是參選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立法會,都需要由資格審查委員會確保想參選的人符合“愛國者治港”的要求;重新考量區議會在香港政治結構中的作用等等這一系列的重大法例和措施的頒佈與實施不僅確保所有香港公職人員擁護憲法基本法、效忠國家和特區,將禍國亂港者驅逐出特別行政區管治架構,也從深層次構建了特別行政區公職人員對國家的認同和情感,有利於落實憲法確立的愛國主義精神,彰顯憲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至上權威,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環顧以往,香港取得經濟飛躍並發展為世界金融中心的各個階段都是得益於穩定有序的營商環境。而近年來,香港卻陷入了政治亂局之中,變得千瘡百孔。全國人大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從根本上堵塞了選舉制度的漏洞,落實愛國者治港,將有助於全面提升香港的管治效率,改善香港的投資、營商和社會環境。依託“十四五”規劃綱要的部署,國家將在多方面持續給予香港支援。香港更可以乘國家高速發展之勢,深度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深化與內地的合作,進一步鞏固和提升既有的優勢,融入國內國際雙迴圈,發揮好“樞紐”與“中心”的戰略定位,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促進特區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