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餘淵 杜光然
據央視新聞訊息,勞榮枝案於8月18日下午1時30分繼續開庭,控辯雙方對勞榮枝及其辯護人提出的“一審法院的合議庭組成程式違法”、“一審法院認定勞榮枝構成故意殺人罪證據是否充分”、“勞榮枝系主犯還是從犯”等異議展開舉證、質證。極目新聞記者就庭審現場出現的控辯焦點問題,採訪了兩位資深律師。
法院外等候結果的人群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表示,一審時勞榮枝承認參與搶劫和綁架,但否認故意殺人,並稱自己是遭到了法子英的脅迫。控方認為勞榮枝在犯罪過程中,比如參與的綁架案中,將被害人主動騙至犯罪地點,其行為自主性較強,已符合脅從犯作為主犯的工具屬性,屬於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方則認為勞榮枝在法子英的脅迫下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較小。雖被脅迫程度較低,但仍屬於脅從犯,可以降低減輕處罰的比重,但應當減輕處罰。
勞榮枝在一審法庭上
付健稱,若辯方不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勞榮枝未參與故意殺人,那麼二審改判的可能性就比較低。
北京大成(武漢)律師事務所柴欣律師表示,二審法院大機率會就勞榮枝是否構成共犯、是否存在被脅迫、其犯罪情節和參與程度到底如何、非法證據排除及一審程式是否存在違法等問題進行詳細調查。最終調查的重點和方向,要看上訴人及公訴機關補充了哪些新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