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客戶端 | 實習記者 夏驊
1月16日上午,騰訊集團反舞弊調查部公眾號“陽光騰訊”釋出反舞弊調查通報。通報顯示,2022年全年,騰訊反舞弊調查部共發現並查處觸犯“騰訊高壓線”案件70餘起,100餘人因觸犯“騰訊高壓線”被辭退,10餘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其中,PCG(平臺與內容事業群)是重災區。2022年查處的案件和人員數量較2021年有所增加,針對公司內部出現的貪腐、舞弊等問題,騰訊反舞弊調查部持續加強打擊力度,查處了一系列存在共性問題的違規案件。
通報中,公佈了18個因涉嫌受賄或職務侵佔被查處、移送司法以及被法院判決的案件。其中,原PCG影視內容製作部張萌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經法院審理認定,張萌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也是公佈案例中判處有期徒刑時間最長的。
具體通報內容如下:
1、有關前期通報的原PCG影視內容製作部張萌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的案件,經法院審理認定,張萌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外部行賄公司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罰金十萬元人民幣,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2、有關前期通報的原PCG資訊運營部李增旺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的案件,經法院審理認定,李增旺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外部行賄公司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罰金三萬元人民幣,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3、有關前期通報的原PCG資訊運營部李博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的案件,經法院審理認定,李博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4、有關前期通報的原PCG NBA業務中心宋昊、原PCG體育直播及節目部劉家超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的案件,經法院審理認定,宋昊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劉家超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外部行賄人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5、CSIG區域業務部吳劍雄利用職務便利,虛構專案合同,非法侵佔公司資金,且存在偽造並非法使用印章等行為,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吳劍雄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經法院審理認定,吳劍雄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犯偽造公司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6、原PCG內容出品部孔志涵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人員謀取利益,並收取外部人員好處費,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孔志涵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經法院審理認定,孔志涵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外部行賄人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7、原PCG短影片社群產品部尚雨晴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尚雨晴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8、CDG廣告營銷服務線行業銷售運營一部陳湘、林韜利用職務便利,虛構專案合同,並非法佔有和挪作他用,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陳湘、林韜二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9、原CSIG醫療資訊與服務部唐文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資產,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唐文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10、CDG廣告營銷服務線行業銷售運營三部鄭冉然利用職務便利,向供應商索要財物,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鄭冉然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11、PCG騰訊新聞平臺運營部王曉彤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其負責保管的公司資金,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王曉彤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12、IEG企鵝電競產品中心謝韋傑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資產,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謝韋傑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13、原PCG資訊運營部金龍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人員謀取利益,並收取外部人員好處費,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金龍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14、CSIG醫療健康事業部李濠辰利用職務便利,弄虛作假侵佔公司費用,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李濠辰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15、IEG光子工作室群光子設計中心盧佳美利用職務便利,收取外部人員好處費,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
16、PCG騰訊新聞平臺運營部張仲浩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人員謀取利益,並收取外部人員好處費,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
17、PCG騰訊新聞平臺運營部郭昕妤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人員謀取利益,並收取外部人員好處費,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
18、IEG天美工作室群天美L1工作室劉路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其負責保管的物資,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
圖片來源:騰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