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案被害者家屬發聲:請求由異地調查警方瀆職問題

近日,在江西省樂安縣山碭鎮接連犯下兩起命案的曾春亮落網。8月29日,針對樂安警方在此案中是否瀆職,被害者家屬康樂瑩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目前被害者家屬請求由異地有關部門負責調查。

從7月22日康家人首次報警至8月8日曾春亮首次入室殺人,當地不少人看到曾春亮自由地出入餐館等公共場所。“8月8日前我們沒看到抓捕曾春亮的通知,也沒有警察來找我們詢問曾的行蹤。”當地一位熟悉曾春亮的旅館老闆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我們認為,樂安警方處理曾春亮問題上存在瀆職情況。”被害者家屬康樂瑩表示,如果樂安警方在康家報警後及時對曾春亮採取強制措施,後面兩起兇殺案就不會發生。

8月18日,有媒體報道稱,撫州市紀委監委、撫州市檢察院、江西省公安廳相繼派人員進駐樂安,針對曾春亮案件中警方是否存在瀆職等疑問展開調查。然而,作為報警人和被害人,康家人表示,目前沒有任何紀檢部門的人聯絡他們瞭解報案情況,也未收到任何回覆。

康樂瑩回憶,8月23日,辦案民警曾拿來一份樂安縣公安局出具的立案通知書讓康家人簽字。記者看到,這份立案通知書寫著:熊小美家被非法入侵一案,經查,我局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現已偵查立案。因為落款日期為7月24日,早已過去多日,康家人拒絕簽字。

曾春亮案被害者家屬發聲:請求由異地調查警方瀆職問題

8月23日,康家人收到立案通知書

“我們請求撫州市紀檢部門迴避對樂安公安瀆職問題的調查,轉由異地有關部門負責調查瀆職問題。”康樂瑩說。

康樂瑩告訴記者,8月27日下午,辦案民警向康樂瑩透露了曾春亮交代的殺人動機主要是報復康家7月22日報警。

“7月22日我們向山碭派出所報警後,當地居民沒有看到任何關於抓捕曾春亮的通知,曾春亮不知從哪裡知道我們報警了?”康樂瑩提出了質疑,“他在犯案後潛逃了多日,被抓時鬍子颳得乾乾淨淨,嘴巴上沾著米粒,我們懷疑這段時間有人收留包庇他。”

儘管曾春亮已被抓獲,但康家人基本都離開老房子到了南昌——一是為了方便照顧重傷的外甥;二是父母在房子裡死於非命,他們也都需要一段時間接受。康樂瑩介紹,“目前外甥在南昌大學一附院治療,目前情況已好轉,小外甥能進食,雖然不能說話,對我們的語言溝通反應很慢,但是會聽一些簡單的東西並作出反饋,我們已經很激動了。”

目前,該案件仍在偵查階段。

【新聞連結】媒體:曾春亮雖落網 警方辦案是否存瀆職得有個說法

受害人一家已經盡全力做到了最好,卻還是沒能阻擋這起悲劇的發生。

根據受害人家屬的描述,在7月22日發現曾春亮入室後第一次報警,7月24日在室內發現作案工具後再次報警,7月25日警方將作案工具取走。此後,康家人稱再也沒有接到警方反饋的訊息。

康家報警後,因為沒有財物損失,警方將案件定性為非法入室。如果屬於治安案件是否有處罰?是否有警告?是否有拘留?還是一直在找人?在7月22日受害者家屬第一次報警到案發這18天內,除了確認嫌疑人身份,取走作案工具,警方到底有沒有按照規定採取行動還是採取行動沒抓到人?這些疑問還需警方給公眾一個交代。

這樣的悲劇是否可以避免呢?追根刨底是對人民的生命安全負責,自查自糾也對得起人民的掌聲。

江西一家遭陌生人入室錘殺2死1重傷 家屬曾2次報警

據受害人家屬康女士介紹,8月8日早上7點左右,嫌犯曾春亮潛入其家中行兇,造成2死1重傷,死者為其父母(當場死亡),重傷者系其7歲外甥。

康女士釋出的現場監控照片顯示,8月8日07:03:09,曾春亮脖子掛一條毛巾,身穿淺色T恤、深色長褲,左手戴黑色手套,右手持一把錘子和一把疑似尖刀的條形狀物件上樓。

康女士在微博上釋出的資訊顯示,嫌犯曾春亮在廚房錘打刀刺殺死她母親熊小美后,又到臥室錘殺了她父親,並錘打她正在熟睡的7歲外甥頭部。

康女士說,這並非曾春亮第一次到她家行兇。

7月22日,康女士的母親熊小美去三樓臥室打掃衛生時發現有一陌生人,此人打傷其母親,並扎傷其哥哥手指以及身上多處皮膚。隨後,家人報警後查證得知,該人叫曾春亮,住樂安縣山碭鎮厚坊村新厚坊組49號1戶,剛從監獄刑滿釋放,且有多個案底。

7月23日,康家人再次前往樂安縣刑警大隊報案,要求警方立案追捕嫌犯。此後,康女士的嫂嫂在三樓家中打掃發現疑似作案工具,康家人再次報警。

康女士強調,她家人與嫌犯並不相識,沒有任何瓜葛。

一圖看懂江西殺人案始末

曾春亮案被害者家屬發聲:請求由異地調查警方瀆職問題

欄目主編:顧萬全 文字編輯:盧曉川 題圖來源:上觀圖編

來源:作者:大眾網 文露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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