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買車不到3年發動機異響,退車索賠遭拒,咋回事?

由 老巧雲 釋出於 綜合

半島記者 孫桂東

最近,市民逄先生遇到了一件煩心事。2017年10月份花了總計近33萬買的福特汽車,今年6月20日前後發動機出現了異響。4S店給更換了發動機。但是動力比原來的差了。“還沒出質保就出現了這麼大問題,車想退也退不了,”逄先生說,造成的損失對方也是絲毫不賠償。

沒出質保 發動機出現故障

市民逄先生說,2017年10月份,他在富春江路成致達汽車銷售店買了一輛福特汽車。裸車價29萬餘元,加上各類費用買下來總共花費了近33萬元。買車的時候,雙方約定汽車質保時間是三年或者10萬公里。平時一直開著,倒沒有出現什麼問題。

今年6月20日左右,他開車行駛的過程中,突然聽到發動機異響。擔心出現安全事故,他趕緊將車開到了4S店。店裡的工作人員經過檢修,告訴他發動機的二缸拉桿出現了故障,之後4S店直接給更換了發動機。

逄先生說,更換了發動機以後,動力感覺弱了很多,而且更換了以後,將來作為二手車賣的時候,要貶值不少。對於這輛車,自己直接不想要了。“30多萬,咱們普通老百姓都是一點點攢出來的,真的不容易,”逄先生說,自己也並未過分要求,只是希望按照正常的貶值讓4S店來回收就行。

根據保險公司的評估,開了兩年多還值25萬左右。但是,跟店裡的銷售經理聯絡,對方就是需要彙報領導,始終沒有解決。另外,自己因為汽車發動機維修,只能租車出行,造成的損失店裡從來沒有提過。這些都是在質保期限裡的,出現了這樣的問題,4S店處理得很不如人意。

4S店:不符合三包政策 車輛不予退換

隨後,記者採訪了青島成致達汽車銷售店的溫經理。溫經理說,逄先生的汽車發動機出現了故障,就送到了店裡來維修,經過檢查是發動機瓦出現了問題。一開始,逄先生要求不能拆開,如果拆開就得更換。經過與廠家溝通,就更換了發動機。至於逄先生反映的發動機動力問題,應該是個人感覺,理論上不存在什麼問題。

另外,汽車的三包政策是兩年或者5萬公里,3年或者10萬公里是質保,兩者概念不一樣。如果要更換車輛,首先要在三包範圍內,同一配件更換兩次以上,才能對車輛進行更換。逄先生的車輛已經兩年多,里程已經超過了8萬公里,所以不符合退換車輛的政策。另外,逄先生提出的發動機更換造成的車輛貶值以及誤工費用,這些也沒有相關政策,4S店沒有辦法進行賠償。

山東誠功(城陽)律師事務所律師馬維永說,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以修理、重做、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方式承擔民事責任。

在該起案件中,在質保期內發動機出現故障,商家理應進行更換維修。關於逄先生提出的誤工費用等問題,並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支援,雙方可以自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