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莫高窟行政公益訴訟案被最高檢作為典型案例釋出】最高檢今天釋出10起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明確將文物和文化遺產領域作為檢察公益訴訟新領域的重點予以部署推進。其中,甘肅省敦煌市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敦煌莫高窟行政公益訴訟案備受關注。針對涉案4家石料廠及1家砂礦均設在莫高窟建設控制地帶範圍之內,石料廠和砂礦在長期生產作業過程中對莫高窟及周邊環境產生不利影響,嚴重違反文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敦煌市檢察院於2020年1月15日採取公開宣告的方式分別向負有直接監管責任的敦煌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敦煌市自然資源局、敦煌市應急管理局、酒泉市生態環境局敦煌分局等4家行政單位發出訴前檢察建議,要求各單位依據職責對敦煌莫高窟建設控制地帶內設定的石料廠和砂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對石料廠採用的爆破、挖掘作業等活動責令停止,並進行限期治理和拆遷整改,儘快消除文物和環境安全風險隱患,確保莫高窟文物安全及周邊環境和山體形貌免遭破壞。目前,1家石料廠的設施已搬遷完畢,3家石料廠已聯絡好搬遷地點,搬遷的相關事宜正在協調當中,其他後續工作正在有序推進。(總檯央廣記者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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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