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賦能讓新時代人民司法更加公正高效

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人民群眾在關注司法公正的同時,也越來越看重司法“便民高效”。民之所望,法之所向,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特別提到,人民法院不斷提高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的一系列重大舉措。過去一年,人民法院透過一系列改革舉措,進一步完善訴訟繁簡分流機制、推動修改民事訴訟法、最佳化審級職能,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高效的新需求新期待。

2021年,全國法院的收結案數量仍在3000萬以上,面對案件量高位執行的現實情況,人民法院向制度變革要“生產力”,促進審判工作提質增效:針對有的案件受理之後排期較長、等待過久的問題,人民法院不斷完善訴訟“前端”分流機制,完成民事訴訟程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根據案件繁簡情況,對應匹配不同流程、程式和審判組織型別,實現“繁案精審,簡案快審”。

在總結試點經驗、全面論證研究基礎上,廣泛徵求各方意見,推動民事訴訟法修改完善。針對人民群眾對便利快捷解紛的新需求,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進一步凸顯小額訴訟的程式優勢,擴大了適用範圍,縮短了審限要求,明確部分第一審普通程式案件和第二審案件也可以適用獨任制,更好地滿足了人民群眾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解決糾紛的司法需求;針對實踐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再審門檻過低、終審不終等問題,最高人民法院組織推進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積極最佳化審級職能、完善訴訟程式、暢通救濟途徑,將審理難度低、沒有地方保護因素、適宜就地解決的案件放在基層法院審理,而將涉及重大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可能存在外部干預或“訴訟主客場”現象的案件交由較高層級法院審理,努力實現絕大多數事實、法律爭議在兩審之內得到實質性高效化解。

改革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良好的司法制度,既不會從天而降,也不會自然天成,唯有改革探索、日臻完善。回看2021年,在推動人民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程序中,有司法改革踔厲奮進的鏗鏘步伐;在司法便民利民公正高效的歲月靜好裡,人民群眾真正成為改革的見證者、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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