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是許多家庭常用的交通工具,一旦達到報廢年限,市民該如何正確處置呢?
據市交警部門介紹,摩托車一旦達到報廢年限,如果車主將該摩托車私自轉讓給他人,上路被查獲後,有關部門可追究原車主的責任。如果轉讓給他人的報廢摩托車發生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門將依法追究原車主賠償責任。
按照國家規定,達到報廢年限的摩托車是嚴禁私自轉讓或自行處置的,只能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公司回收、拆解。目前,我市有兩家資源回收機構,車主可自主選擇前往辦理車輛報廢登出手續。值得注意的是,報廢摩托車車主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摩托車時,應提交摩托車登記證書等相關證件。
揭陽市金屬回收公司經理 李繼輩:
來報廢的車主需要提供車證原件、登記證書原件及車主的身份證,公司初步核對後會拆解車輛並拍照,上交車管部門稽核,公司出具回收證明,由車管部門出具登出證明,然後將報廢證明及登出證明發還給車主,這樣該車就是報廢完畢。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逾期未報廢車輛上路行駛,將面臨罰款,強制報廢,甚至吊銷駕駛證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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