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晚,針對網友反映的廣臺高速公路43公里處某岔路口“62萬名車主違章”一事,廣東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釋出情況通報稱,從去年3月18日至今年4月1日,該處“電子警察”累計抓拍交通違法行為184373宗。對於網民集中反映該路段設計不合理、標誌標線設定不完善問題,將集中進行最佳化改進。
對約束違章來說,電子眼技術無疑是個很好的發明,因為約束和懲罰的不確定性,會放縱人們違法的衝動;反過來,知道凡違法必被拍,人們自然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為。高速公路行車壓實線,屬違章行為無疑,的確該罰,但前提是規定和設計足夠科學合理。而在該事件的討論中,對此處標誌標線施劃合理性的問題則不可不察。有被罰車主就質疑實線畫得太短了,根本來不及作出反應。
據一位車友4月10日釋出的無人機影片顯示,短短3分鐘,27人在該岔路口“中招”違章。如此密集的違章,本身就是用大資料的直觀形式,對該道路標線設定的合理性提出了質疑。儘管據相關通報,該處標誌標線、提示牌由道路業主單位按照道路標誌標線國標設定,經過驗收合格後投入使用,技術標準層面是合格的。但在具體情境中,實踐仍是檢驗合理性的唯一標準。當地車友大呼動輒被罰的吐槽,應當被關注和重視。
需要強調的是,罰款只是一種治理手段,其價值在於引導車輛遵守交通規則,從而更好維護交通秩序。如果只見罰款數量持續增多,卻不見違章行為隨之減少,這樣的罰款,事實上就成了目的本身,是值得警惕的,甚至是應該杜絕的。不顧設計缺陷、“一罰了之”的情況,只會增添過路司機的抱怨和不滿,也會對執法者的公信力產生負面影響。
對於交通監管而言,罰款並非目的。當防不勝防、不盡合理的意外罰款越來越多,就會影響人們對一個地方的觀感,某種程度上,也會成為人們評價其營商環境和政務環境的依據之一。
違章罰款絕非越多越好,失去合理性的罰款,背離了引導規範出行的初衷。其實,實際交通狀況並不能與罰款數額成正比:只要設計合理、管理精細,交通罰款數額相對較少的地方,實際交通狀況也會不錯;反倒是在一些交通罰款數額很高、一味“以罰代管”的地方,開車上路動輒就會挨罰,除了會讓人感覺到濃濃的“印鈔機路口”意味外,花錢消分等權錢交易亂象往往也會更多。
以更少的罰款,治理出更好的交通,應該成為執法者追求的目標。面對18餘萬張違章罰單,相關部門不能只是笑納罰款,而應第一時間進行資料分析,聽取相關建議和意見,主動以更人性化、更科學的執法方式最佳化管理。而且,需要意識到,“罰多多”並非某個地方某個路段的特殊個案,對那些產生罰單較多之處,都該及時進行罰款合理性的評估確認,從而避免民眾莫名被罰的現象。
舒聖祥 來源:中國青年報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