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需要辦理?一文看懂個稅年度彙算熱點問題
3月1日起,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正式開始。稅務總局近日釋出《關於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以下簡稱《公告》),明確了相關辦理事項。什麼是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辦理年度彙算的方式有哪些?一起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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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
年度彙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彙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並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並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彙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這是2019年以後我國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內在要求,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公告》第一條規定了年度彙算概念和內容。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年度彙算的主體,僅指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第二,年度彙算的範圍和內容,僅指納入綜合所得範圍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分類所得均不納入年度彙算。同時,按照有關檔案規定,納稅人取得的可以不併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收入,也不在年度彙算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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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公告》第三條明確了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情形,分為退稅、補稅兩類。
一類是預繳稅額高於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依法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只要納稅人預繳稅額大於納稅年度應納稅額,就可以依法申請年度彙算退稅。實踐中有一些比較典型的情形,將產生或者可能產生退稅,主要如下:
1.納稅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納稅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透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類是預繳稅額小於應納稅額,應當補稅的納稅人。依法補稅是納稅人的義務。實踐中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彙算時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主要如下: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僱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複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預扣預繳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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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間辦理年度彙算?
年度彙算時間是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如果提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彙算。需要說明的是,為幫助納稅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彙算,稅務機關將透過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錯峰辦理,建議納稅人儘量在約定的時間內辦理,以免產生辦稅擁堵,影響辦稅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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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年度彙算的方式有哪些?
《公告》第六條明確了辦理年度彙算的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一是自己辦,即納稅人自行辦理。納稅人可以自行辦理年度彙算,稅務機關將持續加強年度彙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透過多種渠道提供涉稅諮詢服務,完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提示提醒功能,幫助納稅人順利完成年度彙算。對於獨立完成年度彙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還可以提供個性化年度彙算服務。
二是單位辦,即請任職受僱單位辦理。考慮到任職受僱單位對納稅人的涉稅資訊掌握的比較全面、準確,與納稅人聯絡也比較緊密,有利於更好地幫助納稅人辦理年度彙算,《公告》規定納稅人可以透過任職受僱單位代辦年度彙算。任職受僱單位除支付工資薪金的單位外,還包括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主要是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實習生等情形。如納稅人向單位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透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自行完成年度彙算申報和退(補)稅。稅務機關將為單位提供申報軟體,方便其為本單位人員集中辦理年度彙算申報。
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選擇由單位代辦年度彙算的,需在年度彙算期內(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確認。納稅人可透過電子郵件、簡訊、微信等進行確認,與書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公告》還規定在納稅人確認前,單位不得為納稅人代辦年度彙算。完成確認後,納稅人需要將除本單位以外的納稅年度內全部綜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資訊資料如實提供給單位,並對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是請人辦,即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稅人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和條件,自主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以下稱受託人)辦理年度彙算。選擇這種方式,受託人需與納稅人簽訂委託授權書,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需要提醒的是,單位或者受託人代為辦理年度彙算後,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如果發現年度彙算申報資訊存在錯誤,可以要求其代辦或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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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彙算辦理渠道有哪些?
《公告》第七條明確了辦理年度彙算的三個渠道:網路辦、郵寄辦、大廳辦。
一是網路辦。稅務機關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網路辦稅渠道,建議納稅人優先選擇透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彙算,特別是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掌上辦稅。稅務機關提供了申報表專案預填服務,納稅人選擇使用預填服務並確認申報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後即可快速辦理年度彙算,非常方便快捷。此外,對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個人,可以透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境外所得申報功能辦理年度彙算。
二是郵寄辦。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網路,也可以郵寄申報表辦理年度彙算。各省(區、市)稅務局將指定專門受理郵寄申報的稅務機關並向社會公告。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公告》第九條規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區、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郵寄申報需要清晰、真實、準確填寫本人的相關資訊,尤其是姓名、納稅人識別號、有效聯絡方式等關鍵資訊,建議使用電腦填報並列印、簽字。
三是大廳辦。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網路或郵寄,也可以到《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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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年度彙算需提交什麼資料,儲存多久?
年度彙算時,納稅人只需報送年度彙算申報表,如果納稅人修改本人相關基礎資訊、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惠,才需一併報送相關資訊。納稅人需仔細核對填報的資訊,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為便於後續服務和管理,納稅人及為其代辦年度彙算的單位需各自將辦理年度彙算的相關資料,自年度彙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比如2021年度彙算的相關資料留存期限為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來源:中國政府網 編輯:芃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