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這些場所必須戴口罩!
近期,國內多地報告新冠肺炎本地確診病例,為進一步做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疫情防控工作,科學精準指導社會公眾做好自我防護,12月17日,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貴州省社會公眾冬春季規範佩戴口罩健康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主要內容如下:
一、
必須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的情形
1.到醫療機構就診、探視、陪護人員,或者其他有發熱、咳嗽等可疑症狀的人員。
2.水產品、冷凍食品和農副產品倉庫、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場所的工作人員,運輸、選購上述產品的司乘人員、採購人員等。
3.參加會議的人員,除大型會議主席臺及發言人、一般性會議發言人以外,所有參會人員均需佩戴口罩。
4.在養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監所等機構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和進入上述機構的外來人員。
5.火車站、汽車站、機場等場所的工作人員,飛機、列車、公共汽車、計程車、網約車、水上巴士等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員。
6.商場、超市、酒店、賓館等公共服務場所工作人員及進入上述場所的其他人員。
7.銀行、展覽館、圖書館、博物館及各類辦事大廳等場所工作人員及進入上述場所的其他人員。
8.藥店、理髮店、美容院、影劇院、遊藝廳、網咖、體育場館(運動時除外)、KTV等密閉場所的工作人員及進入上述場所的其他人員。
9.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以及校園內的保安人員、清潔人員、食堂工作人員等服務人員。
10.快遞、外賣、家政服務、餐飲服務等人員。
11.其他處於通風不良(如廂式電梯、公共廁所)或人員密集場所(如旅遊景區售票口、出入口等人群密集場所)活動的人員,以及按照行業管理規範要求必須佩戴口罩的人員。
二、
建議佩戴口罩的情形
1.年老體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時。
2.在戶外、公園、夜間集市等公共場所,與他人難以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離時。
3.在雖無人員聚集但空間密閉的室內公共場所。
三、
可不佩戴口罩的情形
1.居家。
2.在戶外、公園、夜間市集活動,且與他人能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離的。
3.騎車、自駕車。
4.工作人員在較固定工作場所從事非對外服務工作。
四、
其他情形
1.嚴重心肺疾病患者,在醫生指導下佩戴口罩。
2.一般情況下,3歲及以下嬰幼兒不佩戴口罩。
來源:貴州省人民政府網、健康貴州
來源:遵義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