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中“直達”案發現場 ?檢察院聯合公安法院研發了這項“黑科技”
“從3D現場勘驗資料記錄能清楚地看到被害人與被告人的房間格局具有明顯差異,結合其他證據,可以判斷出被告人對被害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符合該刑事犯罪的主觀故意。”近日,在韓某某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庭審現場的質證環節,桐鄉市檢察院的公訴人透過運用360度全景3D影像技術形成的3D現場勘驗資料,將被告人和法官帶回到案發現場。證據和場景的動靜結合,讓控辯雙方不再是紙上的唇槍舌劍,而是可看、可動的“原景式”呈現,公訴意見直擊人心。
在法庭上“還原”案發現場的,是由桐鄉市檢察院牽頭,聯合公安、法院研發的“3D現場通”系統。將“3D現場通”應用於案件資料採集、案件審查指引、出庭示證的司法辦案全流程,這也是該系統在全省的首次全面應用。
據瞭解,以往對刑事案件的現場勘驗,基本採用拍照、錄影等方式來記錄,這種傳統的方式往往難以直觀反映案情、還原案發現場,同時在案件情節還原、證據有效審查以及出庭示證等司法辦案環節也無法滿足辦案人員的需要。為此,桐鄉市檢察院牽頭打造“3D現場通”,積極探索三維現場勘驗電子資料證據在一體流轉、規範採集、審查示證等司法辦案環節的應用場景,為司法辦案源頭數字化提供可展示的解決方案。
“‘3D現場通’不光功能強大,用起來還方便。”辦理韓某某涉嫌刑事犯罪案的檢察官陳曉峰介紹,該系統透過在嘉興市級證據通平臺設立的專用傳輸介面,公安機關上傳相關資料即可生成唯一的“3D勘驗案件碼”,檢察院、法院只需輸入該碼,即可“直通案發現場”,“一碼”即可流轉,安全可靠又快速及時。
為增加檢察官“親歷式”證據審查的體驗感,該院還專門配備了VR(虛擬現實)裝置,彌補原始紙質勘驗筆錄、照片等勘驗證據單一、抽象、不直觀的劣勢。
由於三維現場勘驗電子資料雖然可以場景化重現案發情況,但其出示的證據效力卻不一定能等同於傳統勘驗證據。對此,桐鄉市檢察院與該市法院、公安局制定出臺《桐鄉市刑事案件三維現場勘驗工作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三維現場勘驗所採集電子資料的證明效力。
截至目前,桐鄉市已有3件重特大刑事案件在“3D現場通”系統流轉,1件案件完成法院庭審示證,使用“3D現場通”輔助辦案正成為出庭示證時檢察官手中的一把科技利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