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訴D站商標侵權案一審判決,D站侵權B站被判賠300萬元

【B站訴D站商標侵權案一審判決,D站侵權B站被判賠300萬元】原告認為,三被告惡意使用與原告註冊商標高度近似的標識,嚴重損害了原告及B站的良好品牌形象和商譽,也有損社會公共利益。 D站稱,“dilidili”源於兒歌“春天在哪裡”中的歌詞,與原告臆造的bilibili不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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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電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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