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路權問題,一直是廣大車主最關心的話題,我國有3億輛的電動車保有量,但是在很多城市,依舊是“無路可走”的弱勢群體,電動車行駛的非機動車道被汽車違停,或者非機動車過於窄小甚至根本沒有設定都是屢見不鮮,經常有網友在小行家文章下評論,電動車“路權”問題何時能夠解決,這不,讓車主網友千盼萬盼的好訊息,終於等到!兩大城市出臺標準,電動車終於有了自己的“專屬車道”;
北京率先發布規劃標準,明確非機動車道必須有
近日,北京市在全國範圍內率先發布了地方標準《步行和腳踏車交通環境規劃設計標準》,突出保障步行與電動車的路權和安全,2021年4月正式施行。
《標準》強制要求各級城市道路兩側設定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並規定既有道路不得擠佔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恢復已被擠佔道路。
並且還明確,地鐵站、交通樞紐等停車需求較大,地面空間不足的,應取消周邊50~100m範圍內佔路機動車停車位,用來設定非機動車停放區。
深圳跟進,多舉措保障路權
近期從深圳市交通局放出訊息,《深圳市腳踏車交通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編制釋出,計劃將分三階段推進腳踏車交通發展。
其中,《規劃》提出要完善腳踏車網路,逐步形成由“腳踏車快速路+主廊道+連通道+休閒道”組成的腳踏車網路體系。要獨立新建6條腳踏車快速路,12條幹線主廊道。
同時深圳將構建由“配建停車場+立體公共停車場+路側停放點”組成的腳踏車停放設施供給體系,滿足停車入位需求。
電動車路權問題或將解決
電動車作為非機動車,理應有非機動車道行駛,但是在很多城市都是要不和汽車搶道走機動車道,要不和行人搶道走人行道,但是這兩種做法都是非常危險,電動車停車更是隻能隨便在馬路上停,倒黴的話,可能會被直接拖走,這些問題的根本都是,城市更重視汽車,而忽視擁有3億保有量,但是屬於底層老百姓的電動車權益;
現在有北京、深圳這樣有分量的大城市出臺標準,保障電動車的非機動車權益,相信一定可以引起各地對電動車路權問題的重視,可能會進行學習、效仿,一旦起到這樣的作用,困惑廣大車主的電動車路權問題或將解決;
對於徹底解決電動車路權,你覺得希望大嗎?歡迎評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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