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於《亮劍》這部劇肯定有很深的印象,雖然這部劇已經拍了十幾年了,但是其中的很多經典劇情現在還廣為流傳。《亮劍》裡李雲龍的手下都是一些忠實能幹的英雄,但是好幾個都沒能堅持到抗戰勝利,可惜了。最後跟在李雲龍身邊的也只有段鵬了,不過段鵬在解放之後,曾經犯過一次大錯,然而李雲龍卻沒有怪罪他,這是為什麼呢?
李雲龍的警衛員段鵬,從他參軍時候就跟著李雲龍,一直到抗戰勝利都是他的警衛員。平常工作很盡責,不過在結尾的時候卻犯了一個大錯。他竟然“糟蹋”了一個姑娘,當時我黨對於作風問題的處罰是非常嚴格的,而且段鵬作為一個領導,按照部隊的紀律應該受到嚴重的處罰。還有就是老李那個暴脾氣,不親自拿槍打死他就不錯了。不過在劇中,李雲龍反而控制住了自己的暴脾氣,盡力保全他。
看了電視劇的人都瞭解,這兩個人本來是一對小情侶,他們的行為放在現代是很正常的事,不過在當時卻犯了大忌。當時那個社會,女性對於貞潔是非常看重的,他們做法屬於結婚前的行為,即使雙方都是自願的,對社會並沒有影響,不過問題的關鍵在於兩個人少了一張結婚證。當時我國剛剛解放,八路軍內部對於結婚是有很嚴格的規定,不但戰士們年齡要夠,而且官職也要合格。段鵬就沒有達標,不過他這樣做也是情有可原的,畢竟是從戰爭時期活下來的戰士,偶爾把持不住是正常的。這兩個人本來就是郎情妾意,只不過時代註定了他們一定要按照程式來走。不是像現在社會一樣自由,你想結婚了拿9塊錢,到民政局就能結婚。最後還是李雲龍擦自己臉向上級申請,才保住了段鵬一條命,老李還主動支援他和姑娘兩個人結婚。戰爭時期是段鵬保護李雲龍,關鍵時刻領導也得救你一次啊,李雲龍的手下願意為他賣命是有原因的。
當時的那個社會,男尊女卑的想法還多一點,雖然女性也有過抵抗,但是總體上都未改變,而且社會思想並不靈活,條條框框限制了當時人的行為。如果說當時兩個人一見鍾情完全可以結婚,不用固執於那麼多的限制條件,那麼段鵬的這件事就不會發生,兩個人完全可以自由戀愛,自由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