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南國早報】;
3月20日,市民樊先生到南寧一家足浴店消費時,被蒸汽浴房的門檻割傷腳部,到醫院縫了13針。足浴店工作人員墊付了醫藥費,但就後續賠償問題,雙方未達成一致。
3月22日上午11時多,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見到樊先生時,他剛從醫院換藥回到酒店客房,此時他的右腳大拇指纏著紗布。
樊先生稱,20日晚,他陪朋友到位於南寧財富國際廣場的足浴店消費。到店後,他在工作人員指引下去泡澡,泡完後準備走進蒸汽浴房做溼蒸時,腳板被門檻的鋁合金接觸面割破,頓時鮮血直流,疼痛難忍。
▲樊先生的腳部被割傷的場景。
事後,足浴店工作人員陪同樊先生到附近醫院治療,並墊付醫藥費。“醫生說,傷口很深,給我縫了13針,接下來的幾天要連續換藥。”
21日晚,樊先生與足浴店就造成受傷的責任及賠償問題進行過溝通,但沒能達成一致。樊先生要求賠償後續治療費、誤工費、住宿費、交通補貼等費用共1萬多元。
而足浴店方面給出的答覆是,可承擔樊先生後續的醫藥費,再支付1000元慰問金。
記者聯絡了足浴店負責人鄧先生,他表示,樊先生當晚喝了酒,按照足浴店張貼的提示,客人飲酒後不宜使用蒸汽浴,工作人員發現後對樊先生做過提醒。由於對方存在過錯,他們不應承擔事件全部的責任。
▲足浴店蒸汽浴房門口張貼的提示。
樊先生則表示,當晚自己未喝酒,而是他勸一同去的朋友不要做幹蒸或溼蒸。事後,他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了投訴。
▲足浴店已對蒸汽浴房門檻做了整改處理。
來源丨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 蔣文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