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頭條新聞社訊 8月4日據泰媒報道,泰國數字經濟與社會部長普緹蓬先生表示或將按照《計算機犯罪法》第27條規定依法追究社交平臺Facebook的法律責任,因其未按照政府要求封鎖或者遮蔽某些違反泰國法律內容。
據悉,泰國《計算機犯罪法》第27條規定:“凡是不遵照法院或者政府工作人員根據第18條或者第20條規定下達的命令執行者,或者說凡是不遵照法院根據第21條規定下達的命令執行者,都會被處以不超過20萬泰銖的罰款,並在執行命令之前每天另加5000泰銖。”
今年泰國政府相關部門要求Facebook封鎖4767項內容,但是Facebook只按照要求封鎖了1316項內容,也就是說僅封鎖了約計27%的要求內容。
除此之外普緹蓬還用上述資料資訊同谷歌相比,並表示泰政府要求谷歌封鎖Youtube 1600項要求內容,同Facebook的27%相比,谷歌幾乎封鎖了93%以上的Youtube要求內容。
此訊息經報道後,迅速引起了中國各大媒體的注意。
8月4日,據BBC泰國報道,自從保護皇室組織方面呼籲政府追究釋出違法推文者責任後,數字經濟與社會部長普緹蓬在網上回應此事稱:現在正盡全力追究其它釋出違反法律者的責任,而且會在48個小時之內收集完證據以提交給法院,讓法院允許且下令追責,並讓抑制技術犯罪警方儘快依法抓捕犯罪者。
此外他還強調道:“國外平臺如果要在泰國做生意,那就要遵守泰國的法律,我會盡快努力解決該問題,並且一定會盡快給出好訊息。”
至於有關此前他稱如果不配合刪除某些法院要求內容就會按照《計算機犯罪法》第27條處置一事,他表示“可能不會像其它國家一樣對待Facebook,如果強行關閉其業務,那會對在泰外國商業信心造成影響。”
除此之外,他還解釋了為什麼不能快速抓捕釋出推文者的原因,他發文指出:“基本上全國每位泰民都會這樣想,我心裡的著急程度不輸任何一位泰民,原本不限制時間調查收集證據,如今已經下令必須在48小時收集證據完畢,並送交給法院。數字經濟與社會部的主要職責是制定政策和推動民主使用技術為幸福做貢獻,數字經濟與社會部沒有手銬鑰匙,或者說沒有權力抓捕誰,一直以來都是努力支援各種資訊,然後讓相關人員去追查抓捕,並快速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