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劉鑫入室鎖門有明顯過錯

法院認定劉鑫入室鎖門有明顯過錯
江歌母親江秋蓮手持判決書 供圖/視覺中國
法院認定劉鑫入室鎖門有明顯過錯
據江秋蓮介紹,開庭那天是江歌遇害的第1894天 攝影/夏天

2022年1月10日,江秋蓮訴劉鑫(現用名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在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

法院在一審判決書中指出,作為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險引入者的劉鑫,對施救者江歌並未充分盡到注意和安全保障義務,具有明顯過錯,理應承擔法律責任。法院判決劉鑫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萬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法院宣判

入室鎖門行為有明顯過錯

2022年1月10日早上8點32分左右,江秋蓮身著黑色羽絨服進入審判庭,面帶微笑,狀態輕鬆,身前的揹包裡裝著江歌被害時穿的衣服。更早之前,江秋蓮帶著鮮花前往江歌墓前祭奠,希望女兒陪自己一起見證當天的判決。

早上9點24分,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判決劉鑫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萬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法院認定,2016年11月3日零時許,江歌和劉鑫會合後一同步行返回公寓。二人前後進入公寓二樓過道,事先埋伏在樓上的陳世峰攜刀衝至二樓,與走在後面的江歌遭遇併發生爭執,其間走在前面的劉鑫開啟房門,先行入室並將門鎖閉。陳世峰在公寓門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頸部十餘刀,隨後逃離現場。劉鑫在屋內兩次撥打報警電話。江歌因左頸總動脈損傷失血過多,經搶救無效死亡。江秋蓮與劉鑫因江歌死亡原因等產生爭議,劉鑫還透過網路方式對江秋蓮發表過刺激性言語。

法院審理認為,劉鑫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對於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險,沒有如實向江歌進行告知和提醒,在面臨陳世峰不法侵害的緊迫危險之時,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於不顧,將江歌阻擋在自己居所門外被殺害,具有明顯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綜合考量本案的事發經過、行為人的過錯程度、因果關係等因素,法院對江秋蓮主張的有證據支援的各項經濟損失124萬餘元,酌情支援49.6萬元。對於江秋蓮主張的其他經濟損失,不予支援。

法院認為,江歌在救助劉鑫的過程中遇害,江秋蓮失去愛女,因此遭受了巨大傷痛,後續又為赴國外處理後事而奔波勞碌,而劉鑫在事發後發表刺激性言論,進一步傷害了江秋蓮的情感,依法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法院根據行為情節、損害程度、社會影響,酌情判令劉鑫賠償江秋蓮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

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本案中,根據現有證據,作為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險引入者的劉鑫,對施救者江歌並未充分盡到注意和安全保障義務,具有明顯過錯,理應承擔法律責任。法院認為,對江歌扶危濟困的行為應予褒揚,對劉鑫有違常理人情的行為應予譴責。

判決意義

打贏官司“是對善良的認定”

宣判後,江秋蓮抱著判決書從審判庭走出,她計劃趕去墓地告訴女兒宣判的訊息。

在法院門口,談及法院對江歌行為的肯定,江秋蓮流下眼淚。這次判決對她意義重大,至今網路上眾多網友仍在侮辱江歌,她透過起訴維護了江歌的名聲。打贏這場官司,在江秋蓮看來對自己和女兒意義非常,“是對善良的認定”。

江秋蓮對媒體表示,此次開庭,劉鑫的一位律師出席了庭審,未表態是否上訴。江秋蓮目前還未決定是否上訴,但從未接受劉鑫的道歉,唯一一次見面時,劉鑫面對媒體向她道歉,“她道歉也是因為自己受到了影響,不是真正地為江歌這條生命道歉”。

一波三折

案件判決時間曾因故被推遲

對江秋蓮來說,這次的開庭可謂一波三折。此前,2021年12月27日,一審開庭八個半月後江秋蓮收到了法院確定開庭宣判的傳票。原本定於2021年12月31日的開庭判決因擔任審判長的院長身體原因而被推遲,幾番溝通,江秋蓮被告知,城陽區法院已請示山東省高院,必須等擔任審判長的院長康復後親自宣判。

江秋蓮曾擔心開庭宣判的時間會一再被延期。開庭前幾日,江秋蓮身體和精神狀況很差,常常凌晨就醒來,再也無法睡著。其間,因為心臟不舒服,江秋蓮還去了趟醫院治療。江歌去世後,江秋蓮才有了心臟的毛病,醫生說主要是情緒不好引起。為了能親自出庭接取判決書,江秋蓮曾想,就算病倒了,也要請親戚朋友用擔架把自己抬到法院。

此前,江秋蓮年邁的母親曾打來電話,想要親自來參加庭審,平日裡獨當一面、固執、堅強的江秋蓮則安撫老人耐心在家等待訊息。

庭審之後,江秋蓮短暫地接受了媒體採訪,隨後趕往墓地看望江歌。女兒去世後,江秋蓮一直算著日子度日,“今天是江歌遇害的第1894天。”

懷念女兒

經常想象她還活著的場景

江歌去世後,每個月的初一、十五,江秋蓮都會給女兒上香,每逢節日都會去墓地看她。“我看到過江歌受傷後的身體,也看過江歌家門口沾滿江歌鮮血的餛飩,那是江歌帶給劉鑫的。”

江歌去世的這五年,江秋蓮是強撐著精神度過的,她經常會想象女兒還活著的場景。有一次,她在電梯裡看到一個長髮飄飄、身材瘦小的女孩,覺得像江歌,心裡一再努力剋制抱住女孩的衝動想法,但還是突然很冒昧地抱住了她。面對和江歌年齡相仿的記者,江秋蓮也隨時隨地想象著,江歌是否喜歡她們穿的衣服、戴的帽子和眼鏡。

江秋蓮經常想象,江歌已經畢業、工作、結婚生子,那時自己就能像很多家庭主婦一樣,做飯、洗衣、打掃衛生、幫女兒看孩子。“那就是我最嚮往、最幸福的生活”。

因為江歌被害一事,江秋蓮和很多女網友成了朋友,很多女孩向她訴說自己的經歷,理解了父母的不易,改善了和父母的關係,“能幫到其他孩子,心裡也感到些許欣慰。”江秋蓮說。

捍衛尊嚴

整理網友侵權證據交律師處理

溫暖之外,部分網友的侮辱、誹謗也讓江秋蓮五年來感到難過,“真的是用筆在傷人,和陳世峰所持的那把刀是同樣的道理。”江秋蓮不厭其煩地獨自整理網友侵權的證據,整理過程給她帶來了極大傷害,如今已交由律師代為處理。

2020年,江秋蓮曾起訴福建建甌林姓網民侮辱、誹謗自己和江歌,如今立案已經一年多,暫無開庭通知。此前,江秋蓮在上海的一起刑事自訴案件中勝訴,網友譚斌被以侮辱、誹謗罪判刑一年六個月。

很多人覺得江秋蓮和網友糾纏太耗費精力,江秋蓮認為,受傷害的人就應該拿出法律武器,“他在我這摔了跤,再想傷害別人的話,是不是會考慮一下代價?”一些生活中遇到苦難的人也給她留言評論,說從她身上看到生活的勇氣。

未來計劃

有意將所有案件賠償款捐出

因為此前接受社會幫助,江秋蓮被質疑靠賣慘獲取鉅額捐款,江秋蓮記得,一審庭審時,劉鑫的律師當庭說,她是江歌案最大的受益人。這讓她非常氣憤。江秋蓮坦言,女兒被害前,除了父母、女兒,她不欠任何人。因為女兒的事情,江秋蓮確實接受過社會的幫助,她一直有意將所有勝訴案件的賠償款捐出,把這份愛心繼續傳遞下去。

如今,江秋蓮新開了網店。談及訴劉鑫案了結後的計劃,江秋蓮說,大家都勸她活下去,她會好好經營網店,自食其力地生活下去。

江秋蓮開網店賺取佣金也被質疑是流量變現,江秋蓮解釋,自己只想做一個普通的電商,以此養活自己,希望客戶出於真正需要而不是同情、可憐她,才來店裡買東西。

今年,是陳世峰在日本服刑的第四個年頭。日本司法機關每年兩次向她郵寄陳世峰的服刑報告,今年收到的一份報告裡,提及陳世峰因違反監獄管理規定,在半年內受到兩次處罰。

江秋蓮計劃著,要依靠自己的勞動賺取經費,堅持進行網路侵權的訴訟,等到2037年陳世峰服刑結束回國後,她將對他再次提起訴訟。

本版文/本報記者 李佳楠 實習生 程佳維

統籌/石愛華

案件背景

留學生江歌遇害 室友劉鑫有沒有責任?

2016年11月3日凌晨,24歲的中國留學生江歌在日本東京租住的公寓門口遇害,兇手為同居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2017年12月20日,陳世峰因故意殺人罪、恐嚇罪被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判處有期徒刑20年。

2019年10月28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在城陽區法院立案。2021年4月15日,該案一審開庭。江秋蓮認為,劉鑫雖然沒有直接參與陳世峰對江歌的故意殺人行為,但對江歌的死亡存在無可推卸的重大過錯,向劉鑫索賠207萬餘元,包括死亡賠償金111萬餘元,精神損害賠償金30萬元等。劉鑫的代理律師庭審時稱,江歌的遇害是陳世峰的行為,劉鑫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

立案兩年多後,江秋蓮等來法院的宣判結果。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判決劉鑫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萬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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