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烏魯木齊8月5日電(記者 戚亞平) 今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做好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提高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繼續提高財政補助標準,穩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完善居民醫保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
5日據新疆兵團醫療保障局訊息,新疆兵團醫療保障局、新疆兵團財政局、新疆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新近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兵團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提高新疆兵團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健全待遇保障機制,高質量打贏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戰,並完善醫保支付管理,加強基金監督管理,加強經辦管理服務,做好組織實施。
根據《通知》,2020年新疆兵團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人均不低於550元;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30元(30元為補徵2019年個人繳費),達到每人每年280元(其中成年居民330元,學生兒童230元);對持居住證參保的參保人,各級財政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通知》稱,要落實新疆兵團居民醫保待遇保障政策,堅持公平普惠,加強基本醫保主體保障功能;鞏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到70%;強化門診共濟保障,全面落實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規範簡化門診慢特病保障認定流程。全面落實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推進談判藥品落地。
鞏固大病保險保障水平,繼續落實居民大病保險扶貧政策,貧困參保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年度內個人自付合規醫療費用達到0.75萬元,貧困參保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比例較普通參保居民提高5個百分點,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鞏固在60%以上,不設大病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
同時,發揮醫療救助託底保障作用,落實落細困難群眾救助政策,分類資助特困人員、低保物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居民醫保,按標資助、人費對應,及時劃轉資助資金,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
《通知》還要求確保高質量完成新疆兵團醫保脫貧攻堅任務,確保貧困人口動態應保盡保;鞏固醫保脫貧攻堅成效,全面落實、落細醫保脫貧攻堅政策,持續發揮醫保三重製度綜合保障、梯次減負功能。協同做好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戶及因疫情等原因致貧返貧戶監測,落實新冠肺炎救治費用醫保報銷和財政補助政策;並研究醫保脫貧攻堅接續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