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以上老人醫療費用減免或全免?國家醫保局回覆

來源:健康時報客戶端

“對60歲以上老人醫療實行減免或全免”的討論頗多。記者注意到,目前在地方層面已經有城市在探索落地減免老年人醫療費用。例如2020年10月22日,甘肅省金昌市衛健委和醫保局宣佈,部分減免60歲以上老年人門診診查費:普通門診減2元,副主任醫師以上專家門診減1元。

10月12日,國家醫保局官網釋出《國家醫療保障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4905號建議的答覆》,答覆函中對於全國人大代表胡美娥提出的“關於對60歲以上老人醫療實行減免或全免的建議”進行了回覆。

國家醫保局答覆稱,對60歲以上老年人的醫療費用給予適度減免或全免,目前在我國還缺乏足夠的落地條件。如果實行免費醫療,不僅會壓縮基本醫療服務範圍,降低待遇水平,還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醫療浪費。

國家醫保局指出,目前全民醫保已基本實現,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一是基本醫保公平普惠。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80%和70%左右,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達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二是大病保險等補充醫療保險進一步減輕高額醫療費用負擔。持續推進實施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健全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補充醫療保險制度,透過提升最高支付限額、對個人自付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等措施,進一步減輕大病患者負擔。2020年在基本醫保的基礎上,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進一步提高報銷比例約13個百分點;三是醫療救助夯實託底保障。對包括老年人在內的低保、特困等困難群眾,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給予救助,夯實託底保障。2020年,包括老年人在內的貧困人口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三重保障梯次減負後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穩定在80%,個人負擔明顯減輕。

此外,在醫保制度建立和完善過程中已經對老年人進行優惠和照顧:一是職工醫保參保人中,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達到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並對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計入方式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和傾斜;二是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財政補助標準穩步提高的基礎上,部分地區還對老年人在籌資上進行傾斜照顧;三是結合老年人的患病狀況,各地將一些治療週期長、醫療費用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以及家庭病床醫療服務專案等納入基金支付範圍,加強老年人醫療費用保障;四是醫療救助對包括老年人在內的低保、特困人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資助參保的基礎上,還將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納入了資助範圍。

編輯:高暢韻

統籌:王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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