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在中央部門和單位開展電子繳款書試點

9月1日,財政部發布通知明確,為進一步深化非稅收入收繳領域“放管服”改革,提高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監管水平和工作效率,充分利用現代資訊化管理手段,推動企業和群眾繳納非稅收入“一網、一門、一次”,決定在中央部門和單位開展電子繳款書試點。

電子繳款書是指由財政部監管、執收單位依法收繳政府非稅收入時,運用計算機和資訊網路技術開具、儲存、傳輸和接收的數字電文形式的憑證,是以電子資料形式表現的財政票據,電子繳款書和紙質繳款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透過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系統開具的電子繳款書,以數字資訊代替紙質繳款書,以電子簽名代替手工簽章,實現繳款書電子開票、自動核銷、全程跟蹤、源頭控制,有利於節約社會資源和成本,方便繳款人儲存使用,提高財政監管水平和效率,進一步規範單位財務管理。

通知規定,電子繳款書由財政部制定技術規範,依託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系統進行管理,基本要素包括:繳款碼、執收單位編碼、執收單位名稱、票據程式碼、票據號碼、校驗碼、填制日期、付款人(全稱、賬號、開戶銀行)、收款人(全稱、賬號、開戶銀行)、專案編碼、收入專案名稱、單位、數量、收繳標準、金額、執收單位簽章、財政部門監製簽章等。

財政部負責發放電子繳款書;執收單位負責開具電子繳款書併發送至繳款人;繳款人可透過服務平臺等查驗電子繳款書真偽;執收單位和繳款人可使用真實有效的電子繳款書進行入賬處理;電子繳款書可分別由財政部、執收單位和繳款人進行歸檔儲存。(經濟日報記者 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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