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鄰上海武康大樓的路口,5條道路交會,交通指示牌、訊號燈密密麻麻,行人稍不留神就可能走錯方向。這裡交通情況複雜多變,一些違反交規的駕駛員和行人常常覺得“委屈”。
如何讓被處罰者心服口服?這既考驗著執法者的執法方式,也考驗著他們的普法水平。對此,從警29年的顧浩威頗有心得。作為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交警支隊一大隊民警,顧浩威在此執勤16年,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上萬人次,卻從未被投訴過。
停車線後的電動腳踏車車隊中,一名男子騎車衝出,被顧浩威第一時間攔停:“直行是紅燈呀,怎麼能走?”對方趕忙解釋:“兩條路的燈離得太近,看不清楚。”聽罷,老顧帶他重新走到路口,順著紅綠燈的指向繞了整個路口一圈,邊走邊講解。一次兩三分鐘就能完成的執法,老顧花了十幾分鍾在普法教育上。
之所以不能“一罰了之”,用顧浩威的話說,“違法違規必須受罰,但處罰的方式很重要。要換位思考,將心比心,處罰得明明白白,才能讓對方心服口服。”對違法者來說,一次親身經歷也讓他們對法律法規的理解更深更透。
“違法者被罰款幾十元,如果不講明白,他可能要生一天的氣。”不吝言語、不惜體力、不厭其煩地向違法者解惑,顧浩威的“多此一舉”得到了群眾的支援和理解。
執法是否規範、普法是否透徹,影響著群眾對法治社會建設的感知。在這些具體的執法中,看似“多此一舉”的普法教育,其實是幫助群眾瞭解法律知識、形成法治觀念的好辦法。在每一次執法中,多一些理解、多一點耐心、多一分智慧,方能讓法治觀念浸潤人心。
(作者為本報上海分社記者)
【來源: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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