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能扣18分了?交警權威解答
駕駛證12分不夠用?
近日
哈市有網友get了
駕駛證一年可扣18分的新技能
並且曬出了減免交通違法記分的截圖
有圖有真相?
18分這事兒看來在哈爾濱推廣了?
對此,
記者向有關部門進行求證,
權威解答來了!
記者瞭解到,今年年初,公安部在釋出“學法減分”措施在第一批試點城市時進行了詳細解讀。
“學法減分”的規則是——
駕駛人參加網上學習(3日內累計學滿30分鐘)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
參加現場學習(每次不得少於1小時)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2分。
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每次1小時),一次減免1分。
參加學法減分沒有次數限制,但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減免記分分值達6分後,將不能繼續參加學法減分。
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即可參加學法減分,不區分駕駛證準駕車型,也不區分是否為營運車輛駕駛人,都可參加學法減分,並按照其最高準駕車型參加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
但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請學法減分:
1
在本記分週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
2
在上一個記分週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3
在最近三個記分週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或者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4
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5
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6
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登出登記的機動車;
7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網路配圖
每個記分週期可以減6分,
是否可以理解為
每個記分週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對此,
公安部進行了詳細解答。
“駕駛證的記分提高到18分”是對“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改革措施的誤讀。
減免記分是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計記分分值中扣減,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時作不記分處理,不能將“每個記分週期可以減6分”理解為將記分週期內的滿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同時,駕駛人也不可以透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申請學法減分,必須在當前記分週期內有記分,且沒有問答三中所述情形。在當前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的,不能透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
學法減分的途徑有以下幾方面:
1
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考試;
2
在開通現場學習、考試的地方,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考試;
3
在開通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分的地方,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文明交通勸導、交通安全宣傳等交通安全公益活動。
目前
“學法減分”尚未在哈市正式啟動實行
相關部門正在對
“學法減分”的網路系統進行測試
駕駛人雖然可
進入網路相應埠進行“學法”
但由於網路正處於測試階段
尚不能保證“學法滿分”和檢證工作的完成
待測試工作完成後
相關部門將正式公佈
“學法滿分”在哈市的實施細則
來源:新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