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12月29日聯合釋出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這9件案例涉及沉船造成重大海洋汙染風險、非法捕撈、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法佔用海域、非法採礦、非法佔用紅樹林林地等。
人民檢察院透過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民事公益訴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形式,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對損害海洋生態環境與自然資源的違法行為人追責,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海事法院與地方法院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予以嚴懲和打擊,讓破壞環境者付出應有代價,警示和震懾非法捕撈等行為,引導社會公眾增強海洋環境保護意識。
同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深入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探索並豐富海洋環境侵權損害賠償方式,依託機制建設、協同治理,推動生態環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判決實質生效,搭建了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司法治理的完整鏈條。
據悉,下一步,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將不斷豐富和完善海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凝聚司法保護合力,服務海洋強國建設。
記者:齊琪、劉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