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太平湖環保敷衍整改更需嚴肅問責

對太平湖環保敷衍整改更需嚴肅問責

生態環境部近日通報稱,由於督察整改不嚴不實,安徽省黃山市太平湖流域區域性生態破壞問題依然突出:對第一輪環保督察發現的問題,當地僅整改了5個專案,而其他6個專案未被納入整改範圍;2019年省級督察進一步指出相關問題後,黃山區卻仍然無動於衷……4月23日,黃山市委副書記、市長孫勇赴黃山區予以現場督導整改。

急於甩掉“包袱”、無動於衷、把關不嚴,監督不力……生態環境部對於太平湖流域區域性生態破壞問題的通報,措辭不可謂不嚴,也直接反映出問題的嚴重性。

環保督察本是一個地方對於環保問題“查漏補缺”的機會,只要根據督察指出的問題“照單”整改,本就可以“如期”實現環保價值的歸位,也能以此樹立環保治理的公信力。

與此相對應的是,在整改上打折扣,不僅是對督察要求的陽奉陰違,也是縱容環保欠賬。更重要的是,其所反映出的選擇性治理思路,以及給地方政府公信力帶來的破壞,比環保違規本身更值得警惕。但遺憾的是,相關整改要求,卻在當地成了“耳旁風”。

其實,選擇性、打折式整改的本質,還是相關部門缺乏“刀刃向內”的勇氣,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態來回應督察。比如,這次太平湖環保問題中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是,當地相關部門對於同一份環保信訪件的回覆,卻出現了從“不屬實”到“基本屬實”的戲劇性轉變。由此所折射出的是,當地對於相關責任的迴避,也很難不讓人產生聯想。

說到底,環保的公信力,很大程度上就來自於環保治理的敢碰硬、敢動真格。不少專案踩踏環保紅線違規上馬,本也離不開監管的“打馬虎眼”,而對於督察出的問題還刻意庇護,就是錯上加錯。對此,不僅要嚴查專案違規的責任,更要對選擇性整改背後的敷衍塞責予以嚴肅問責。

目前,黃山市市長已對生態環境部的通報給出了明確表態和承諾,但願“遲到”的整改能夠真正到位。而此事也提醒更多地方,切勿再對環保督察整改心存僥倖,任何拖延和“小心思”,都可能導致更嚴重的環境破壞。

□重舟(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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