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勢力團伙引誘有房者參賭欠債逼賣房產,主犯獲刑20年

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李自軍等9名被告人犯敲詐勒索、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罪一案,依法進行了公開宣判。

記者從上海浦東法院獲悉,經審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李自軍夥同他人在浦東多地開設“二八槓”賭場,有針對性地物色和引誘有房產或安置房權利的滬籍被害人參賭,採用提供高利貸的賭博資金,非正常的參賭模式和各種巧立名目的抽取漁利等方式,致使被害人在短時間內迅速欠下鉅額賭債,並惡意壘高賭債、逼迫寫下遠高於實際賭債的借條,再通過後續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及其家屬籌措現金、轉賣或過戶房產、簽訂10年至20年租賃協議無償佔用房產、抵押動遷安置房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上海浦東法院認為,該團伙經常糾集在一起,實施二十餘次敲詐勒索、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持續、反覆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犯罪團伙。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已分別構成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和尋釁滋事罪。

上海浦東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李自軍以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其他8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六個月,並分別處以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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