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丨日本男子殺害中國姐妹,為何未能改判死刑?

無比痛惜

儘管時間過去了近5年,但日本男子殺害中國姐妹案的陰影,仍停留在一些人的心中。

據此前報道,被害人是一對福建籍陳姓姐妹。事發時,姐姐陳某蘭(25歲)在一家飲食店打工,妹妹陳某珍(22歲)還在一所專科學校上學。2017年7月13日晚,失聯多日的姐妹二人被發現死亡。其屍體被裝在兩個行李箱中,棄置在一處山林裡。事發後,巖崎龍也被日本檢方以殺人和遺棄屍體等罪名起訴。

2018年7月,日本橫濱地方法院判處巖崎龍也23年有期徒刑,之後,控辯雙方均當庭提起上訴。2019年4月,東京高等法院對上訴作出裁決,認為“一審判決量刑不當”,要求“重新審理”。今年4月19日,負責二審的日本東京高等法院對此案作出宣判,認定巖崎龍也殺人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

快評丨日本男子殺害中國姐妹,為何未能改判死刑?

↑受害人

面對這個姍姍來的判決,雖說從23年有期徒刑改判無期徒刑,刑罰有所加重,但這並不是人們所期待的結局。在中國,自古就有“殺人償命”的傳統,我國也沒有廢止死刑。根據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罪屬於重罪,在司法實踐中,以極其殘忍的手段殺害2人,很大可能會被判處死刑。

雖然,日本也是一個沒有廢止死刑的國家,但對於死刑的判決,往往極為慎重。根據形成的司法管理——“永山準則”,通常只有殺害2人才可能判處死刑,此外還需要綜合考量犯罪動機等因素。

從日本橫濱法院的一審判決看,未對巖崎龍也殺害2人處以極刑的重要原因,是“嫌犯雖奪走兩命,但周密計劃一說難以成立”。據有關報道,巖崎龍也本人拒不認罪,如果不能認定巖崎龍也是精心蓄謀殺人,要判處死刑,的確有一定現實難度。

不僅如此,在日本司法體系中,執行死刑也是一個難以完成的任務。根據該國法律,死刑判決後,還有上訴程式要完成,最終還得由法務大臣簽署執行令,而很多官僚出於“不願意充當劊子手”等考慮,很可能會拒籤執行令,由此導致實際執行數量少之又少。也就是說,巖崎龍也就算判了死刑,也可能苟延殘喘,難以立即被繩之以法。

從最為現實的考量說,在23年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之間,爭取到後者,勉強算是向正義靠近了一步。根據有關統計資料,在日本獲得假釋的無期徒刑罪犯,平均服刑期為31年10個月。對於服刑的罪犯,想要獲得假釋,必須被認定為不會再犯罪、有悔過表現。而真正獲得假釋的罪犯,可以說屈指可數。 

此外,我國法律保留了刑事追究的空間。雖然巖崎龍也是在他國領域犯罪,但針對的是中國公民,也在我國司法管轄之內。即便經過了日本司法審判,仍然可以依法追究。只不過,基於巖崎龍也已受過刑罰處罰,或可得以免除或者減輕。

姐妹花的凋零,令人無比痛惜,目前的結果難以滿足人們的正義期待,惟願血案仍能帶來警示,震懾那些惡貫滿盈之人。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陽晨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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