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桃市檢察院聯合市地方海事局、市漁政船檢港監管理局等部門針對2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聯合開展以“增殖水生生物、修復水域生態”為主題的增殖放流活動。
市檢察院在辦理相關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中,發現涉案當事人在禁漁區、禁漁期採用禁用的方式非法捕撈水產品,破壞了漢江漁業資源和生物多樣性,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經檢察官釋法說理,涉案當事人充分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危害性,自願透過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復水生態環境。
在市海事碼頭活動現場,涉案當事人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將20萬尾魚苗投放至漢江中,涉案當事人透過參加增殖放流活動,進一步認識到非法捕撈行為的危害性,自願從生態環境的“破壞者”變為“保護者”,為守護美好家園出一份力。
為保證增殖放流效果,市檢察院聯絡市地方海事局、漁政等部門對本次放流魚苗數量、魚苗規格、放流過程進行現場監督。同時,市檢察院還對涉案當事人和當地居民開展現場普法教育,重點就禁漁期、禁漁區、禁用工具的內涵、非法捕撈水產品對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造成的危害後果等方面進行深入講解,提高群眾生態保護意識。
增殖放流小知識:
1、增殖放流是什麼?
增殖放流是指採用人工方式向海洋和天然水域投放魚、蝦、蟹、貝等水產動物苗種的一種活動。
2、增殖放流有哪些好處?
增殖放流是補充漁業資源種群,改善、修復水生態環境,保持生物多樣性的一種有效手段。
3、增殖放流要注意哪些問題?
增殖放流過程中要注意針對不同水域特性、水生物鏈缺失種類進行放流,放流的物種應當是本地種的原種或子一代,禁止使用外來種、改良種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種。
(來源:仙桃電視臺)
【編輯:金鑫】
【來源:仙桃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