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中,需要有關人員詳細報告一段時間內的行程。但是,個別人置他人健康安全和國家疫情防控規定於不顧,不如實報告行程,給疫情防控帶來重大風險。
當前,保定市清苑區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全區各界幹部群眾攜手同心、共同戰“疫”。但仍有個別人員任性妄為、無視法規,最終為一時衝動付出嚴重代價。
近日,白團鄉東壁陽城頡某,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疫情防控期間到多地出差,且先後出入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返回後不僅不按規定報備,在接到疫情流調工作人員電話詢問時,不如實提供自己的行程軌跡,故意隱瞞行程不配合流調工作,對防疫工作帶來很大的風險。經白團派出所民警詢問,頡某對其故意隱瞞謊報行程軌跡的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故意隱瞞謊報行程軌跡的頡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釋出的決定、命令,給全區疫情防控造成了重大風險隱患,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清苑警方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頡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決定。
隱瞞不報,是對自己和他人的不負責。清苑公安再次提醒大家,外地返清一定要主動報備,遵守相關防疫規定。
公安機關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自覺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規定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我們不僅要守好防控疫情的“底線”,更不能觸碰法律的“紅線”。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在此,清苑公安希望廣大群眾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規定,切實維護正常疫情防控秩序。
來源|清苑公安、清苑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