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見到過“偷”東西的寶寶?
當然,用“偷”這個字本身其實是不恰當的。俗話說:人之初,性本善,對於寶寶,特別是沒有管理意識和能力的寶寶,他們並沒有“偷拿是不對的”這個概念,之所以會拿,主要還是因為好奇和喜歡。
而在實際生活中,寶寶的這個喜歡就亂拿東西的習慣,確實給寶媽帶來了不少的困擾。一旦寶媽沒盯住,被人發現寶寶偷拿東西,怎麼處理就成為考驗寶媽情商和母愛的難題。
“我家孩子沒拿東西,你憑啥搜身?”寶媽的話讓工作人員啞口無言
雅晴的寶寶豐豐今年5歲了,正是喜歡瘋玩瘋跑的年齡。前兩天,豐豐非要吵著讓雅晴帶著他去逛超市,雅晴想到正好家裡也需要買點日用品,就帶著豐豐到了家附近的那家超市。
雅晴告訴豐豐吃糖對牙齒不好,安慰他去買其他好吃的。正當雅晴母子兩人推著購物車來到結賬處時,門口的報警器突然響了,而且報警器只在豐豐透過的時候響了。保安見狀說:“問題在小孩身上,我們要給小孩搜身。”
雅晴抱著孩子說:“我孩子一直在我身邊,怎麼會偷東西。”其中一個保安說親眼看到了豐豐抓糖,雅晴趕緊向他們解釋,可超市工作人員絲毫不信,嚷嚷著說:“反正報警器響了,趕緊的,我要給小孩搜身。”
豐豐見到這麼多陌生人言辭嚴厲,一下子哭出來,雅晴也一下子就急了:“我看誰敢動我家孩子?孩子這麼小,大庭廣眾下讓陌生人給孩子搜身,給孩子造成傷害怎麼辦?要是你家孩子你願意嗎?”
周圍的工作人員眼見雅晴很堅持,周圍也圍上來很多的人,也就不再為難雅晴。還沒等雅晴帶著孩子走出超市,一個超市工作人員過來向她道歉,說檢修發現是報警器出問題了,之前的是一場誤會。雅晴沒理她,帶著孩子扭頭離開了。
事後雅晴很慶幸,幸虧自己堅持,要不然不知道給孩子多大的傷害。
如果父母帶著寶寶遇到類似搜身的無理要求,應該怎麼辦?
對於對方這種無理的要求,父母首先要予以嚴厲拒絕。父母需要知道,搜身這種行為不僅不符合常理,更不更符合法律。
未經同意搜查他人身體,是侵犯對方人格尊嚴的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寶寶雖然還小,但寶寶的人格尊嚴同樣需要父母有意識地保護。在遇到這種搜身的無理要求時,父母首先要做到堅決拒絕,避免陌生人搜身對寶寶造成嚴重的心理傷害。在這個基礎上有禮有節地解決問題。
學會“逛超市”很重要,父母要教育寶寶在超市的注意事項
1)想買的東西放進購物車
許多超市都有購物車和購物筐,父母應該養成購物時使用的習慣,並教導孩子要將喜歡的東西放到購物車中,養成這樣的好習慣,這樣就能避免誤會的出現。
2)告訴孩子:沒付款的東西不能吃
大部分的孩子沒有買單意思,看到喜歡的東西會自然而然認為是自己的。父母應該有意識地告訴孩子,在超市買東西的時候應該先付款才能吃。讓寶寶從小建立起買單的意思,這樣就能避免直接吃東西情況的發生。
3)為孩子建立責任意識
父母要告訴孩子,一定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讓他意識到自己行為的重要程度。如果真的出現了拿了超市東西卻沒有付款的情況,要讓他積極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承擔自己的責任。
寶媽不妨這樣告訴孩子:“如果你拿了超市的東西,周圍的哥哥姐姐都會笑話你,保安叔叔也會批評你,所以我們不要拿好嗎?”
透過這種教育方式來加深孩子的印象,讓孩子避免養成這種壞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