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搭乘計程車的時候,要是把東西給掉在車上,乘客是可以叫出租車送回來,不過需要支付這段路程的車費,除此之外還有另一個情況,計程車是運營車輛,可能在乘客發現東西掉了,計程車已經接單上路,無法及時把包送回來。
在這種情況之下,有些乘客心裡就會有氣,比如想著司機是故意不送他的包,等到司機真送回來時,雙方就很容易起爭執,甚至連車費都不肯支付,在貴陽火車站就發生了這麼一幕,乘客怒懟了計程車司機,我們一起來看看。
事情是這樣的,當時乘客坐計程車到貴陽火車站,下車後沒多久就發現包掉在出租車上了,幾經周折總算聯絡上了司機,當時乘客是想讓司機在原地等待,他直接打車過去拿包,司機則表示車上有乘客,等他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再把包送回火車站。
無奈乘客就同意了司機的做法,在火車站等了40分鐘,司機才把包送過來,乘客就在現場懟起司機來了,主要是司機要求乘客出車費,而乘客認為司機故意拿走他的包,此前也說要打車過去,但是司機沒能同意,讓他在火車站浪費了40分鐘。
在和司機溝通的時候,司機也沒有說要收車費,現在他空口無憑的要收費,誰知道司機是從哪裡開始計費的,是不是繞著貴陽跑一圈,他也要承擔這個車費,由於乘客堅決不肯出車費,無奈司機也只能選擇報警處理了。
在民警來到現場時,乘客的態度還是很強硬,表示就算是去局裡坐牢,他也是一分錢都不肯付,不過就在民警要帶他上警車時,乘客的態度就變了,表示願意和司機做協商,最終乘客支付了15元的車費,並拿回了自己的包。
小結
從調解的結果來看,乘客也就支付了15元,估計司機也沒要多少車費,頂多也就翻倍成30元,對比起順利拿回自己的包,已經算是很好的結果了,總不能讓司機義務做好事,估計司機知道是這結果,可能直接就交到派出所裡去了,根本就不會送回來。
更何況在聯絡上司機時,乘客也說要自己打車去,來回車費和耗掉的時間,未必會比司機送回來的少,要我說乘客也該知足了,要是碰上些黑心司機,一口咬定沒看到包,想要拿回來的話,那可就不是40分鐘能解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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