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釋出提示:規範涉疫物資網路交易秩序

  中新網12月10日電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10日訊息,為維護防疫藥品、口罩、抗原檢測試劑等防疫用品和糧食、蔬菜、肉蛋奶、速凍食品等生活物資網路交易秩序,助力最佳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防範和制止網路交易不當行為,市場監管總局釋出關於規範涉疫物資網路交易秩序的工作提示,要求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嚴格按照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要求,嚴格落實“八個責任”,確保依法合規經營。

  一要嚴格落實平臺內經營者管理責任。要認真履行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商品和服務資訊釋出的稽核義務,強化對平臺內經營者及其經營活動的審查監控,及時最佳化系統及規則,適當提高對銷售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資經營者的抽查比例,確保相關資訊真實有效。加強合規管理,嚴防平臺內經營者實施虛假宣傳、欺詐等行為,堅決杜絕平臺內經營者發“疫情財”情況出現,及時依法對違反法律法規的平臺內經營者採取必要措施。

  二要嚴格落實涉疫物資保障供應責任。要積極響應網路零售需求變化,做好規劃和預案,對涉疫物資日常採購、供應情況加大監測力度,適當增加庫儲存備,加強備貨補貨、倉儲排程、物流配送,保障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資的供應,確保供應不斷不亂。不得任意取消訂單、隨意更換商品,保障配送不停不慢,助力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暢通。

  三要嚴格落實涉疫物資價格穩定責任。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並嚴格按規定明碼標價,準確清晰標示商品的品名、數量、價格和計價單位等資訊。嚴禁哄抬物價,囤積居奇,捏造、散佈漲價資訊,造成商品和服務價格過高過快上漲。主動管控異常定價行為,保障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資價格穩定。

  四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和產品質量責任。要嚴控防疫用品、基本生活物資質量關,不得銷售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權商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對銷售的商品進行消殺、檢測、儲存、運輸,並採取措施保障物流運送期間商品,特別是生鮮食品的安全和質量。

  五要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障責任。要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資訊,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得對商品的來源、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等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不得釋出虛假廣告。確因臨時短缺、物流配送困難等原因造成不能按約定交付的,應當及時告知消費者,並提供退款、換貨、補差價等選擇,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六要嚴格落實化解網路消費糾紛責任。要健全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訴受理、處理和反饋機制,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通道,及時受理、高效處理投訴舉報,妥善處理消費糾紛,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督促平臺內經營者遵守網路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網路購物“三包”等規定,確保消費者吃得安心、買得放心、用得舒心。

  七要嚴格落實配送騎手管理和保障責任。加強對平臺內騎手的管理、培訓和引導,完善平臺規則,規範外賣配送服務。加強騎手出行管理和安全保障,及時按照各地進一步最佳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具體措施進行調整,提供口罩、消毒水等必要防疫物資,為核酸或抗原檢測、就醫等基本需求提供必要支援。

  八要嚴格落實政企協同共治責任。要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平臺自治與政府監管的良性互動。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及時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市場監管部門將透過投訴舉報、網路監測、輿情反映等,及時發現違法線索。綜合運用政策指導、提醒告誡、行政處罰等手段,防範和制止網路交易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網路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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