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言】
今年冬天,一些地方的環保治理再次引起輿論的關注。
不可否認,推進相關治理的本意都是為了環保,在汙染高發的冬季,嚴控散煤汙染,保障民眾健康。但也要看到,環保的終極目標,不是幾行漂亮的空氣監測資料,而是為了讓民眾真正受益,如果以傷害民眾利益的方式來推進環保,也就背離了環保的初衷,更難以贏得民眾發自內心的支援和認同。國家相關部門對此曾三令五申,生態環境部之前就強調,推進散煤治理要依法依規,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基本民生作為底線,工作中切忌簡單生硬。之所以出現各類問題,根本的原因,恐怕不只是工作作風粗暴,而更是相關地方在推進“煤改電”的程序中,缺乏科學的組織和籌劃,包括補貼等配套措施設計非常粗糙,沒能解決民眾後顧之憂。民眾在“煤改電”中的困境,一到冬天就暴露出來,折射出相關地方政府工作的消極和怠惰,這些問題為何沒有在冬天來臨之前及時獲悉並著手解決,值得反思。“煤改電”推行多年,各地的經驗和教訓不可謂不多,應當及時總結,舉一反三,針對本地情況制定有的放矢的政策。“煤改電”利於環保,這個道理誰都知道,但在具體工作中,不能用口號代替治理,用強制代替說服,而是要積極務實,傾聽民意,最大限度化解民眾的擔憂,保障好民眾的需求。如此一來,才能暢通政策的“最後一公里”,實現環保和民生的雙贏。
(原載於光明網 作者:於平 摘編: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