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穎致歉P圖事件再有新進展。此次事情的源頭是這樣的,早在2013年的時候,林志穎為了慶祝自己的粉絲到了2100萬,就在微博曬出了一張PS的圖片,而這一曬不要緊,想不到引發了一場軒然大波,不但引發了網路的口水戰,而且還被原作者告上了法庭,並向林志穎索賠110萬元。
時隔四年,2017年2月16日的時候,林志穎就在自己的微博發表了宣告,並稱知道錯了,也表示願意賠償。而當時,林志穎的此舉就引發了網友的推崇,認為這才是真男人。到了9月8日,北京海淀法院審結了這一案件,並判決林志穎構成侵權並需賠償原攝影師朱慶福34.5萬元,其中賠償金30萬,律師費4萬和訴訟費5000元,並要求林志穎在其微博首頁置頂道歉72小時。林志穎方面的反應非常迅速,願意接受賠償,並及時在微博公開道歉。
時至今日,林志穎為4年前的微博曬P圖已經公開了4次道歉,本次就在微博置頂公開道歉,著實讓網友紛紛豎起大拇指,認為這才是真男人,並表示要為林志穎打CAII。看了判決解決,不少網友表示:原作者為了藝術作品,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做法無可厚非,但是隻要道歉就好了,而要求賠償,不是想出名,就是原作者肯定的窮瘋了,本來是娛樂,何必這麼認真。
來看看此次事件的原照片,是廈門攝影師朱慶福拍攝的,是1992年拍攝的我國偵察兵作品,1997年曾獲得過全國金獎的名為《中華好兒男》,此後又於1999年和2000年分別獲獎,再對比下被篡改的照片。原作者認為林志穎的行為把原作娛樂化了,是對民族氣節、民族精神的一種曲解,而且對原作也是一種侵權。並表示,起訴不是為了錢,而是無法接受體現民族氣節的作品被娛樂化。
看一下原照片
PS後的圖片
自此,朱慶福的本人照片和個人資料也被披露:朱慶福,曾任福建畫報社閩南記者站站長、廈門商報美術攝影部主任。為中國攝影家協會會員、世界華人攝影學會會員、美國洛城攝影學會博學會士、福建省攝影家協會常務理事、福建青年攝影協會會長、博學會士、廈門市攝影家協會副主席、廈門市青年攝影家協會主席。曾被評為廈門市特區建設“青年突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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