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姆兒子買房 不勞而獲終是要還的

  為保姆兒子買房,不勞而獲終是要還的。為保姆兒子買房,法院判決退還。保姆與男主人好上了,先後多次向其索要財物,還給自己的兒子買了一套房。男主人及其妻子去世後,他們的子女得知此情況後,將保姆告上法庭要求返還錢物。最終,法院判決保姆償還42.5萬元,她的兒子返還購房款364566元。

為保姆兒子買房 不勞而獲終是要還的

  不得不說,這保姆真有手段。趁照顧主人之餘,還暗地裡發展地下情,多次成功索要鉅額財物,過上富裕的生活。但有句話說得好: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2011年年底,馮女士透過朋友介紹到周先生家裡當保姆,照顧周先生和他的妻子趙女士。之後,馮女士一直住在周先生家裡。後來,趙女士和周先生先後去世。他們的三名子女發現,馮女士以各種方式向他們的父親索要財物,要求其返還55萬,同時要求其兒子小李返還購房款36萬餘元。

  對於周先生子女的指控,馮女士卻稱她與周先生是戀愛關係,曾以夫妻名義居住在成都北門的一套房屋內。自己得到的錢財都是周先生和趙女士自願贈與,有法律依據的。

  但是,崇州法院認為,周先生在妻子去世前給的錢,既違反法律規定也有悖公序良俗,屬於無效贈與,應全部返還;周先生在妻子去世後給的錢,應部分返還。最後,法院做出了上述判決。

  馮女士打的如意算盤可是失算了,居然想不勞而獲這麼多錢,天底下哪有這麼便宜的事。法院這判決實在是令人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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