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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那些事兒#
關於查閱無故拖欠代理費的境外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或客戶名單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開展“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精神,積極主動做好會員服務,更好地發揮協會職能,2019年8月以來,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持續向會員單位徵集境外合作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或客戶無故拖欠我方代理費事宜相關資訊,以便我會會員單位在處理涉外業務往來時進行參考,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現將名單刊登於協會網站會員中心欄目,敬請會員登入查閱。
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
2020年5月11日
(來源: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網站)
#企業知產那些事兒#
“阿瑪尼”高定店竟涉嫌商標侵權?店主:我被詐騙了!
近日,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線上公開開庭審理了喬治·阿瑪尼有限公司、喬治·阿瑪尼有限公司(米蘭)瑞士門德里西奧分公司訴北京麗衣天下商貿有限公司、北京斕峰軒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北京芙蓉坊服裝服飾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
原告訴稱:ARMANI品牌及註冊在第25類“服裝、鞋帽”商品上的第G655416號“ARMANI”商標(簡稱涉案商標)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已達到馳名的程度。
被告作為服裝行業的從業者,在知曉ARMANI品牌和涉案商標系原告所有的情況下,未經許可在其提供的第40類“服裝定製”等服務、相關交易文書及微信公眾號宣傳等過程中使用“ARMANI”、“阿瑪尼”等標識,用以標明虛假的服務來源,意圖使相關公眾造成誤認和混淆,具有故意攀附ARMANI品牌良好聲譽的主觀惡意。
此外,被告還聲稱一位名為楊某的女士為“義大利著名服裝奢侈品牌阿瑪尼首席設計師,受到喬治·阿瑪尼先生親筆授權,成為阿瑪尼大中華區高階定製總負責人”。被告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對涉案商標專用權的侵害,以及虛假宣傳和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故原告請求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在媒體上刊登宣告、消除影響,並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辯稱:被告系受到詐騙而實施的被訴侵權行為,主觀上不具有侵權故意。原告起訴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要求賠償,不符合刑事案件的賠償程式要求和公平正義原則,其應向楊某提起訴訟主張損失,而不應針對刑事案件受害人,即本案被告提起民事訴訟,故請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起訴。
經查,所謂的“阿瑪尼首席設計師”楊某於2012年3月至2017年7月間採取虛構Emporio Armani品牌設計師身份,偽造Armani及公司授權書等方式,與本案被告一簽訂合作協議,先後從本案三被告法定代表人張某處騙取人民幣250餘萬元。2018年1月23日,楊某主動投案。2019年,楊某因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經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來源:知產北京 作者:姚俐衡)
蛋殼公寓正式回覆App遭下架:涉嫌侵犯智慧財產權,正與蘋果公司積極溝通
針對“蛋殼公寓App下架”一事,5月11日下午,蛋殼公寓正式解釋原因,是由於某美國軟體公司向蘋果應用商店投訴,質疑蛋殼公寓App有2張供應商提供的圖片使用其軟體製作,未得到有效授權,涉嫌侵犯其智慧財產權。蛋殼公寓官方對經濟觀察網表示,“App下架和公司資金狀況沒有關係,所以決定再發一個正式宣告。”
蛋殼公寓稱,在收到投訴後,第一時間就找到相應供應商,立即從App上刪除了圖片。同時,蛋殼公寓表示,公司製作、編輯使用的都是透過合法途徑採購的正版軟體,App中現無任何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圖片、照片或內容。
目前,蛋殼公寓也正在與蘋果公司積極溝通,確保其能夠結合事實作出正確的判斷,儘快在蘋果應用商店中重新上架蛋殼公寓App。公司也會再次嚴格內部稽核流程,不會使用未經授權的軟體或圖片。(來源:經濟觀察網 記者:陳秋)
“聽音識劇”是創新還是侵權?法院一審判決:侵權!
上海簫明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簫明公司”)因開發運營的“飛幕”APP中提供了“聽音識劇”功能,被依法享有《我的團長我的團》電視劇資訊網路傳播權的西安佳韻社數字娛樂發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安佳韻社公司”)以侵害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為由訴至北京網際網路法院。
“聽音識劇”功能是在使用者播放相應影視劇、電影作品的聲音時,該功能可以識別並播放對應作品的片段。
原告西安佳韻社公司訴稱:被告在其運營的“飛幕”手機客戶端平臺,透過資訊網路非法向公眾提供涉案作品《我的團長我的團》的線上播放業務。原告擁有涉案作品的獨家資訊網路傳播權。被告的行為未經原告授權許可,即透過資訊網路傳播涉案作品。被告的行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給原告造成了經濟損失。
被告上海簫明公司辯稱:首先,其提供“聽聲識劇”服務以及為使用者提供影視劇資訊的行為屬於合理使用,不構成侵權。飛幕APP提供的“聽聲識劇”服務,是使用者向APP輸入聲音,APP使用AI音源智慧識別系統,為該使用者展示音源來源的影視片段,該片段時長不超過1分鐘。在功能和目的上,被告提供的“聽聲識劇”服務是向不熟悉影視作品的使用者介紹影視作品,並使其知曉該影視作品名稱並瞭解輸入音訊所對應的1分鐘片段,並非提供線上播放業務,使用者可以就該片段學習、點評並形成筆記。實際有利於涉案作品的推廣與傳播,且1分鐘佔比極低。其次,APP平臺無法向用戶直接提供電影片段,需由使用者以其他裝置自行播放相關影片,以此提供播放聲源。因此,“聽聲識劇”提供的片段並不影響該使用者在其他播放平臺的觀看,“聽聲識劇”服務無法達到免費線上播放的效果,不會影響原告應得的收益。此外,其APP是創新業務模式,應當得到支援。APP的目的是助力影視觀眾審美升級,讓使用者輕鬆擷取影視劇中內容,生成短影片來記錄觀點,符合年輕人的交流習慣和方式,法院應當給予創新型產業發展提供客觀條件。
庭審中,合議庭結合雙方當事人的訴辯意見,就被告提供涉案作品的“聽音識劇”功能以及使用者使用該功能後的後續行為性質作為本案的爭議焦點進行了細緻的審理。
法院審理認定:被告在其運營的APP中提供“聽音識劇”功能,包括兩部分行為:一是以每分鐘為單位對涉案作品進行剪輯,並將剪輯後的片段上傳至伺服器中,被告透過網路使用者播放的聲音,利用涉案APP中識別技術,從伺服器中抓取並播放對應片段;二是就抓取播放的片段,被告向網路使用者提供釋出於其APP中不同欄目的功能,供他人瀏覽觀看。法院對於這兩種行為分別予以評價。
在著作權法中規定了資訊網路傳播權,就是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其中對於“提供作品”而言,是指透過上傳到網路伺服器、設定共享資料夾或者利用檔案分享軟體等方式,將作品置於資訊網路中,使公眾能夠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以下載、瀏覽或者其他方式獲得。換句話說,“提供作品”並不是以實際提供了多少作品為判斷依據,而是以提供作品的可能性為準。
本案中,被告將涉案作品剪輯並上傳至其伺服器中,供網路使用者查詢、線上播放;在與網路使用者提供的聲音進行對比後,向其提供上述作品中時長一分鐘的片段。上述行為,雖然針對網路使用者的每次識別行為,僅提供一分鐘的片段,但實質上已經將涉案作品置於網路伺服器中,供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透過被告APP獲得涉案作品。因此被告行為構成侵權。
網路使用者透過“聽音識劇”功能查詢並在線播放涉案作品後,可以另行選擇釋出於被告設定的不同欄目中。那麼已釋出的內容,公眾是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線上瀏覽、獲得涉案作品。被告也未提交證據證明作品的片段是使用者上傳。因此,被告視為作品片段的直接提供者,同樣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資訊網路傳播權。
關於被告辯稱提供的只是涉案影片的1分鐘片段,無法表達完整的情節,僅是為了評論、介紹作品。但是如前所敘述的,被告將涉案作品置於向公眾開放的網路伺服器中,雖然可能一次播放的片段只有1分鐘,但複製、再現涉案作品的性質沒有改變,整部涉案作品的任何一個節點均可被識別並播放。此行為已經影響了作品的正常使用。故其抗辯,法院不予認定。
一審判決結果,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60000元。(來源:京法網事 作者:方淑梅 柴榕翔 供稿:北京網際網路法院)
喜茶:我把你當對手,你竟然想當我兄弟
2020年4月23日,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透過“雲法庭”一審審結了“喜茶兄弟”商標無效宣告案,認為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就涉案商標作出的宣告無效裁定並無不當,駁回了原告梁某的訴訟請求。
訴爭商標
引證商標一
引證商標二
原告不服,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訴爭商標為中文“喜茶兄弟”,引證商標一、二均為中文“喜茶”,訴爭商標已完整包含引證商標,且訴爭商標在“喜茶”後增加“兄弟”二字亦未形成明顯區別於引證商標的特殊含義,已構成近似商標標識。
鑑於原告明確表示對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屬於相同或類似服務不持異議,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經審查予以確認。以上商標若允許其共存於相同或類似服務上,易使相關公眾在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況下,認為訴爭商標與二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來源於同一主體,或屬於系列商標,或存在某種特定關聯,從而產生混淆誤認。
故訴爭商標的申請註冊已違反2014年《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之規定。
綜上,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認為,被訴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符合法定程式,原告的訴訟請求不能成立。據此,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來源:知產北京 作者:朱玲 審一庭)
網上介紹書畫名作侵權嗎?法院提示:需謹慎審查避免侵權
馬某某於1984年創作完成《鵝鵝鵝》工筆畫,再現了野花叢中由近及遠的23只伸長脖頸、舒展翅膀的冰清玉潔的白鵝。但是,馬某某發現經營字畫買賣的某工貿公司網站,在2016年釋出了文章《金城——中國近代畫家高畫質作品欣賞》,介紹了清末民初的著名畫家金城的生平、履歷,並展示了代表畫作,其中一幅畫叫作《白鵝》,與《鵝鵝鵝》在構圖上高度相似。馬某某認為該工貿公司在對《鵝鵝鵝》進行了臨摹、篡改並署他人之名的基礎上形成《白鵝》上傳到網站,侵犯了其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 、資訊網路傳播權,要求該工貿公司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六十五萬元。
近期,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經審理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原告馬某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原告訴稱,其於1984年創作了《鵝鵝鵝》美術作品,並在第六屆全國美展上被評為優秀作品,該作品享有巨大聲譽,價值高昂。被告對《鵝鵝鵝》美術作品進行臨摹篡改,並在贗品的落款中將作者標註為清末民初畫家金城,使社會公眾誤以為《鵝鵝鵝》為清末民初畫家金城的作品。
被告未獲得原告的許可,亦未支付報酬,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資訊網路傳播權等權利,給原告本人及作品造成了重大損失和傷害,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
被告辯稱,網路傳播的涉案作品作者為清末民初的著名畫家金城,該作品於2012年被收錄於百度百科中,後在360個人圖書館等網路中廣為傳播,該作品在2007年廣州迎春藝術品拍賣會中被公開拍賣,是真實存在的在先作品,原告創作的《鵝鵝鵝》不具有獨創性。
此外,被告負責人作為書畫愛好者,出於欣賞金城及作品的原因,在瀏覽後進行了轉載,分享該書畫知識,並沒有能力辨別著作權屬,該轉發行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也無任何過錯,且被告在接到起訴狀後立即刪除了相關的內容,因此不應承擔責任。原告不能僅憑被告的經營範圍就認定被告進行了篡改、臨摹,其各項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爭議焦點:
1.原告對其美術作品《鵝鵝鵝》是否擁有著作權。
2.被告是否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以及資訊網路傳播權。
法院經審理認定:在實質性相似的前提下,可以認定先發表的人是作者,享有著作權。《鵝鵝鵝》於1984年創造完成,能夠體現獨創性,屬於美術作品。《白鵝》與《鵝鵝鵝》在構圖上已構成實質性相似。透過舉證,《白鵝》最早進入大家視野的時間是2007年的拍賣網站上,晚於《鵝鵝鵝》1984年創作、發表的時間。原告證據的證明力高於被告,故認定原告系《鵝鵝鵝》的作者,享有著作權。在介紹書畫作品過程中,介紹者應對作品的著作權負有一定的審查、注意義務。原告並無證據證明被告直接實施了臨摹、篡改並署他人之名的行為,所以被告並未侵犯馬某某的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白鵝》對《鵝鵝鵝》構成實質性相似,因被告所介紹的內容存在著作權不屬實的情況,使公眾可以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實質上為《鵝鵝鵝》的作品,侵犯了作者也就是原告的資訊網路傳播權。但是,基於被告使用作品的方式僅為在網路上介紹美術作品,其上傳的內容有一定來源出處,因此其不具有主觀過錯,僅承擔停止侵權義務即可。鑑於其已經及時刪除了圖片,故不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裁判結果,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來源:北京網際網路法院)
“久久丫”訴“久久鴨”侵權,你吃的是正品鴨貨嗎?
因認為“久久丫”商標被擅用,浙江頂譽食品有限公司分別將北京凱鑫悅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雷澤吾熟食店、北京華江新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隆堯縣康莊路玲玲久久鴨食品門市、邯鄲市永年區城區安偉鴨脖店以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上述被告公司停止侵權、停止在提供服務或對外宣傳時使用被訴商標、分別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5萬元至8萬元不等。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該五起案件。
原告頂譽公司稱,久久丫成立於2002年10月,是源自武漢的傳統美食。截至2008年底,遍佈全國20多個城市,門店數接近1000家。頂譽公司經受讓享有“久久丫”系列註冊商標的專有使用權,經過長期的經營與宣傳,已經在醬滷類肉製品、滷製豆製品行業具有一定知名度。近日,頂譽公司發現,上述被告未經許可,擅自在店招、店內裝潢、產品包裝、宣傳冊等位置突出使用與涉訴商標近似的標識,並以頂譽公司名義銷售侵權產品,容易讓消費者產生混淆。頂譽公司與上述被告之間從未建立任何合作關係,也從未授權其使用“久久丫”系列商標,前述行為構成商標侵權,損害了頂譽公司的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分別提出上述訴請。
目前,該批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來源:海淀法院網)
吉利申請“吉利網校”“吉利精品課”“吉利公開課”等商標
天眼查專利資料顯示,近日,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申請多項商標,包括“吉利網校”、“吉利公開課”、“吉利精品課”和“吉利大講堂”等。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3年3月,註冊資本為9.3億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李書福,經營範圍包括汽車的銷售,實業投資,機電產品的投資,教育、房地產投資,投資管理,汽車整車、汽車零部件的技術開發等。天眼查股東資訊顯示,李書福為該公司大股東,持股91.08%。
據中新網報道,早在1997年,吉利進入汽車行業便籌辦學校。當時中國汽車人才匱乏,國產汽車要想有出路,就必須有強大的人才隊伍作為支撐。吉利最開始籌辦了“浙江經濟管理專修學院”,後來發展為浙江豪情汽車工業學校、浙江吉利技師學院、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三所全日制院校,截止2019年9月,已累計創辦了8所院校,累計為社會培養15萬人才。(來源: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陳全)
#知產大省那些事兒#
浙江對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再部署
多部門協作、省市縣協同,嚴監管優服務、保安全促發展,切實抓好打擊侵權假冒工作。5月9日,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結束後,浙江省部署了相關工作,對與群眾生命健康、高質量發展密切相關的食品藥品、防疫用品、智慧財產權保護等重點領域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整改、消除隱患。我省將正視問題、區別對待、分類施策,“打、保、幫、推”多措並舉,對口罩等防疫物資將嚴格監管,對侵權假冒的“低散亂”熔噴布生產小作坊,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記者從浙江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的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獲悉,今年3月以來,浙江省深入推進打擊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專項行動,共立案查處各類違法案件1436件,查獲問題口罩861.38萬隻,查獲其他問題防護用品8695件,累計罰沒1336.4萬元,向公安機關移送82件涉刑違法案件。省市場監管局還發布了典型違法案件6批次42件。(來源:浙江線上)
《福建省智慧財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印發
日前,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智慧財產權局)印發《福建省智慧財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聚焦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目標,以提升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質量為總抓手,加強政策供給,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創新激勵功能,實現智慧財產權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為加快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福建省智慧財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目標,針對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中的突出問題,梳理形成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創新智慧財產權保護方式、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監管、整合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政務服務資源、提升智慧財產權業務服務便利化程度、加強智慧財產權資訊服務資源供給、加大對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的支援力度和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等8項舉措。該工作方案聚焦重點精準發力,明確目標與責任,全面謀劃福建省智慧財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工作主要任務和實施路徑,確保政策落實落細,推動營商環境持續改善,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明顯增強。日前,省智慧財產權局將“放管服”改革工作與疫情防控、復工復產達產緊密結合,細化推出智慧財產權優質便利公共服務舉措,積極降低企業智慧財產權融資成本、維權成本和經營成本,為企業加快復工復產提供有效支援,促進福建省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下一步,省智慧財產權局將持續強化業務指導,推動全省九市一區智慧財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序開展,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資訊通報機制,做好改革成效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推動改革成果在更深程度、更大範圍上惠及社會公眾和市場主體,為福建省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最大限度釋放全社會創新創業創造動能貢獻智慧財產權力量。(來源: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網站)
吉林援漢醫療隊結合臨床完成“四大發明”:已申請國家專利
吉林大學白求恩第一醫院(吉大一院)援助湖北醫療隊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完成了四項發明,在救治患者過程中發揮了獨特作用。目前,這四項發明均已申請國家專利。
記者近日在吉大一院瞭解到,四項發明分別是多功能防護面屏、一次性咽拭子採集裝置、一次性氣管插管用防噴濺隔離巾、增強型傳染病專用聽診器。它們都是臨床一線人員集體智慧的結晶。
吉大一院副院長呂國悅介紹,該院馳援湖北重症救治醫療隊於2月7日抵達武漢,在那裡堅守了62天。在救治患者的過程中,醫護人員曾遇到不少困難。“發現問題後大家集思廣益,最後透過醫工結合的方式形成產品,迅速應用到救治中。每項發明從設計到應用臨床均不超過10天,極大地降低了醫護人員被感染的風險。”
一次性咽拭子採集裝置設計圖。吉林大學白求恩第一醫院供圖
呂國悅舉例介紹,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護人員除了需要穿戴常規防護服、口罩、護目鏡以外,還需配備防護面屏以防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等噴濺。“在療區中,受救治儀器噪音、多層防護裝備隔音等因素的干擾,醫護人員在工作時聽力嚴重受阻,語言交流也有障礙。”同時,由於長時間佩戴N95口罩高強度工作,也有可能導致醫護人員出現乏氧症狀。針對這些情況,醫療隊快速研發出了多功能防護面屏。在保證防護的基礎上,多功能防護面屏還具有語音互動功能、影片錄影功能,並配備了氧氣製造裝置。
醫生使用多功能防護面屏工作。吉林大學白求恩第一醫院供圖
一次性咽拭子採集裝置也是醫療隊結合臨床實踐創造的重要發明之一。“在救治患者的過程中,需要隨時評估患者治療情況,這就需要給患者採集咽拭子。在採集時,患者容易嗆咳發生噴濺,導致在操作瞬間產生大量飛沫,增加醫護人員感染風險。”參與一次性咽拭子採集裝置發明設計的醫生唐穎說。
據介紹,這項發明就相當於用防護罩把病人的口鼻遮掩住,使採集者多了一層防護。“其實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一個‘鍋蓋’,最開始設計的(直徑)是15釐米,但後來我們發現20釐米的面屏直徑更適合於患者。”唐穎說,整個面屏很輕便,不會影響操作的靈敏性。
目前,包括一次性氣管插管用防噴濺隔離巾和增強型傳染病專用聽診器在內,這四項發明均已申請國家專利。呂國悅表示,未來這些發明不僅可以應用於普通臨床,還可以在傳染病防治、重大公共衛生災害中繼續使用。(來源:中國新聞網 記者:孫博妍)
重慶4所高校設立首批版權基地
5月9日,重慶市版權研究基地授牌儀式在重慶師範大學舉行,4所高校院系獲得首批“重慶市版權研究基地”授牌。同時,首屆重慶高校“版權杯”文化創意設計大賽也正式啟動。
據瞭解,為構建版權現代治理體系,提高版權創造、保護、運營、轉化效能,重慶市版權局決定在重慶師範大學新聞與傳媒學院、西南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四川美術學院當代視覺藝術研究中心、重慶理工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等4所高校院系設立重慶市版權研究基地,以鼓勵支援相關院校充分發揮高校學科建設和人才聚集優勢,在版權理論研究、版權產業統計、版權人才培養等方面進行探索、創新。
儀式上,獲授牌的4家基地共同簽署了《重慶市版權研究基地協同創新合作框架協議》。根據協議,4家基地將聯合開展版權領域政策法律研究和相關諮政服務;協同開展版權相關領域和交叉學科的學科研究;共同開展版權行業相關培訓與人才培育合作;聯動搭建重慶版權領域交流平臺。
當日,由市版權局、市教委主辦,重慶師範大學等單位承辦的首屆重慶高校“版權杯”文化創意設計大賽也正式啟動。(來源:重慶日報)
#海外知產那些事#
美國專利商標局上線智慧財產權市場網路平臺Patents 4 Partnerships
5月4日,美國專利商標局上線了全新的智慧財產權市場網路平臺——Patents 4 Partnerships。透過該平臺,使用者可輕鬆搜尋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專利資訊和已公開的專利申請。透過釋出有授權意向的專利資訊,該平臺旨在為自願專利授權和各關鍵技術領域的創新活動商業化提供便利。
目前該平臺主要涉及新冠肺炎防治、診斷相關產品和技術。未來將涵蓋更多技術領域。使用者可使用關鍵詞、發明人姓名、被許可人和許可日期進行資訊檢索。該網站的內容均來自公共資源,包括美國專利商標局、聯邦實驗室技術轉讓聯合會、AUTM創新市場、大學和其他聯邦機構。
具體內容參見:https://www.uspto.gov/about-us/news-updates/uspto-launches-platform-facilitate-connections-between-patent-holders-and
Patents 4 Partnerships網址如下:https://developer.uspto.gov/ipmarketplace/(來源: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網站 作者:盛晗煜)
烏茲別克智慧財產權局提醒人們警惕欺詐活動的泛濫
近期,烏茲別克智慧財產權局表示,利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大流行而實施的欺詐活動有了顯著的增加。
最常見的欺詐形式是透過通訊應用程式(例如Telegram和WhatsApp)來發送推廣資訊,以推動捐贈、線上購買商品和服務、眾籌以及推銷賺錢產品等活動。
烏茲別克智慧財產權局還指出,這些欺詐訊息的主要目的是向通訊裝置傳送惡意軟體。許多欺詐資訊和渠道經常會透過使用相關標誌以及其他品牌資產來吸引到更多的消費者,侵犯了人們的智慧財產權。(來源:中國保護智慧財產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