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定製傢俱藏隱患 簽訂合同多思量

由 谷太枝 釋出於 綜合

日前,家住北京的馬先生向浙江省台州市玉環市消保委投訴稱,自己於2019年下半年透過朋友在玉環市楚門鎮某傢俱賣場花費4萬元定製了兩組真皮沙發,收到成品後卻發現沙發尺寸與當初預定的不符,馬先生多次與商家協商卻沒有處理結果。

  據悉,馬先生認為商家定製的沙發靠背過低,與雙方之前約定的商品尺寸不符,而商家則認為馬先生至始至終未對靠背尺寸作出明確要求,自己是循製作慣例尺寸通知工廠進行加工。消保委工作人員透過對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及微信聊天記錄核實後發現,買賣雙方在合同及後續溝透過程中對定製沙發的尺寸雖然有所明確,細節處卻未詳盡寫出,特別是矛盾癥結所在的沙發靠背處尺寸,雙方均未經過書面明確。後經過消保委多次協商,商家最終退還馬先生5000元,雙方達成和解。

  據玉環市消保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選擇定製類傢俱的消費者,往往對品質的要求比較高,所以對產品的一些問題看得較重。定製類傢俱因其特性,目前缺乏統一的國家或行業標準,一旦出現糾紛,調解缺少相應的尺度和規範。此外,定製傢俱類投訴一般可分為產品質量投訴和非產品質量投訴兩類,產品質量投訴往往是商家在傢俱中偷工減料或以次充好,消費者可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要求退貨;非產品質量投訴往往是因為買賣雙方存在著資訊不對稱,消費者在接受定製傢俱服務前未對傢俱的尺寸、價格、材質等重要內容進行詳細約定, 商家也沒有對消費者詳加說明,產生消費糾紛後,消費者難以維權。本案中雙方如果事先在買賣合同中將定製傢俱各大小尺寸詳細記錄在合同之中,則權責明確,一旦出現糾紛,調解也有所依憑。

  對此,玉環市消保委釋出消費警示,定製傢俱消費因其特殊性,消費者一旦與商家出現消費糾紛,商家往往會以定製類傢俱不能二次銷售為由,拒絕退款,從而給消費者維權帶來一定麻煩。

因此消費者一定要“功課做在事前”,在定製傢俱過程中切記做到以下幾點:

  合同簽訂要詳細。對產品質量、環保要求、交貨期限、違約責任、“三包”規定、付款方式等重要條款要詳細填寫;定製的傢俱要實地測量,寫明尺寸要求,最好保留設計圖紙;不要聽信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承諾內容最好以簽訂補充合同的形式進行確認;購買合同簽訂以後,一定要蓋章確認。

  交付定金要慎重。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因此定金給付務必慎重,消費者在定金交付商家時,一定要索要相應票據,付款前應先與商家溝通,留一部分錢作為尾款,等傢俱安裝和除錯都完成之後再付清全款。相關票據務必妥善儲存,以便發現問題及時投訴。

  交貨查驗要仔細。購買的傢俱到貨後,消費者要當場驗貨,是否與定製的傢俱一致,尺寸是否合適,是否具有強烈刺激性氣味,如有異議應當及時向商家提出。

  貨比三家多比較。目前市場上各類定製傢俱良莠不齊,消費者在接受定製傢俱服務前一定要多聽多看多瞭解,多諮詢專業人士意見,儘量找品牌商家。(源自中國消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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