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大元:香港國安法強調法治原則 為平衡國安和人權提供依據

中新社北京7月4日電 (記者 楊程晨)中國人民大學“一國兩制”法律研究所所長、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韓大元4日在一場視訊會議上表示,香港國安法強調的法治原則,為維護國安和人權保障達到平衡提供了依據。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中國法研究中心當天舉行圓桌論壇“港區國安法:平衡自由與安全”,韓大元發言主題為“尋求平衡:國家安全與人權”。

他認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不能盲目樂觀,不要以為有此法律,香港所面臨的問題都能解決;也不能過於悲觀,其實施不意味香港引以自豪的法治便處於危機狀態。“我們應該從客觀的、理性的立場看待香港國安法,在法律文字和我們信仰的法治價值上達成一些共識。”

韓大元說,國家安全和人權保障是包括中國在內的所有國家都面對的重要問題,當前正經歷的新冠肺炎疫情給世界帶來許多挑戰。我們如何既分享自由同時保持秩序,從憲法角度看,二者的價值是平等的。面對不確定性和風險,現在談論國家安全和人權理論時要有基本判斷,其中哪些能夠適應這個時代要求,哪些需要進行反思及調整?

他續指,香港國安法對於維護國家安全的規範較多,其中同時強調尊重和保障人權,這也是來自於憲法的規定。他列舉法律文字中多次出現的自由、人權、權利等詞彙,內容涵蓋無罪推定、不溯及既往等。一旦國家安全和人權之間出現張力,如何去消解?他提出,文字第5條所強調的法治原則,可為國安和人權的平衡提供依據。

“國安法實施最大的挑戰就是人權(保障)與政權安全的平衡問題。平衡的標準主要仰賴於司法實踐。”韓大元分析,言論自由等在基本法下所享有的精神自由於此法中有保障程式和制度性安排。言論自由即使在與國家安全的價值平衡中受限,這種限制也是基於嚴格的比例原則的。

他說,基本法確立的司法獨立是國安法順利實施的重要基礎和保障。安全與人權的平衡,基本法已提供了獨特、有效、合理的解釋機制,即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及授權。香港國安法執行過程中,發揮好解釋的功能將起到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作用。安全與人權的平衡是動態的,最終要達到保護法治社會核心價值的目標。

香港國安法的制定不容易,實施也會遇到不同難題。韓大元提到,國安法已生效,法律文字應受到尊重並認真對待,社會各界應在文字基礎上建構理性的對話平臺。任何一部法律都不是完美的,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需要不同主體的智慧、包容與耐心,我們對此需保持信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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