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的建立

由 嶽洪秀 釋出於 綜合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來源於基層黨組織的創造。早在1984年,當時的上海鐵合金廠黨委就在廠裡定期評議黨員,也組織群眾民主評議黨員,增強黨組織戰鬥力,突出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1987年10月後,河北滿城縣、遼寧錦州市、河南輝縣市、山東泰安市等地先後透過民主評議黨員活動,處理不合格黨員。

1988年7月,中組部負責人到遼寧調研黨建情況,發現錦州市實施民主評議黨員、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做法值得推廣,便及時向黨中央作了彙報。

同年10月18日至11月9日,中組部負責人在山東、浙江和上海調研換屆工作和黨建情況後又指出:“民主評議黨員,是加強基層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的一種行之有效的形式,也是新時期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增強黨員互助、互勉、督促進步的一種好形式,似可推廣,逐步形成制度。”

1988年11月18日,中組部制定《關於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的意見》,12月15日,黨中央予以同意轉發並指出,“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從嚴治黨,提高黨員素質的一項重要措施,是透過制度建設加強對黨員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方法”。按照中央通知精神,各地在試點基礎上逐步推行。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已成為黨內一項經常性制度。

(摘自《人民日報》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