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董亮 馬換換)8月11日晚間,ST華鼎(601113)披露公告稱,公司實控人丁志民、丁爾民分別被採取了刑事拘留、取保候審措施。
ST華鼎表示,公司於8月10日收到實際控制人丁志民家屬通知,丁志民因涉嫌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憑證罪,被義烏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另外,8月10日,公司實際控制人丁爾民通知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義烏經偵立案調查,義烏市公安局對其出具《取保候審決定書》,決定對其取保候審,期限自2020年8月8日起算,上述相關事項尚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目前,ST華鼎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丁軍民正常履職,丁志民、丁爾民未在ST華鼎擔任董事、監事及高管的職務。ST華鼎表示,上述事項不影響控股股東的股東權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業務運作,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