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個性的形成和家庭教育是分不開的,不幸婚姻的家庭的孩子各有各的不幸。
他們作為一個幼小孩子在健康成長中必不可少的安全感,被野蠻剝奪,他們無奈地只能以犧牲童年的快樂和幸福為代價,成為各自父母失敗婚姻的受害者。
離婚之後,怎樣做才能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小?給大家以下幾條建議:
1.不要當著孩子的面爭吵
無論如何,不要讓孩子知道你們太多的憤怒和仇恨,那樣可以避免孩子形成焦慮,不相信他人和自卑的情緒,喪失了生活的樂趣
2.不要為了大人的瑣事忽略孩子
只忙著自己的事情,只沉溺於自己的私事忽視孩子的需要。這樣會使孩子自卑,孤獨甚至自閉!
3.不要為了發洩內心的苦悶隨便對孩子發脾氣
那樣孩子會感到委屈,憤怒,和不公平,這樣會激發他們叛逆的個性,形成反社會人格。
4.不要向孩子互相指責對方的缺點
把孩子拖上成人之間的戰爭,那樣孩子會感到世界是如此殘酷,接著就會對生活的意義產生懷疑,悲觀,失落,無助,無法面對人生。
5.離婚時不要各自向孩子進行教育
很多人經常會這樣做,逼著孩子問:你到底愛爸爸還是媽媽,只能選一個,這樣會讓孩子陷入痛苦的選擇,如果你真的愛孩子,堅決不要這麼問。
6.不讓一方探望孩子
婚後撫養方不要為了懲罰對方不讓孩子探望非撫養方,這個艱難的任務會讓孩子過早的嚐到生活的辛酸,陷入艱難的選擇不知所措,形成懦弱,怕事,逆來順受的性格。
7.為了彌補孩子,毫無節制
不要因為離婚了,出於對孩子的愧疚感,對孩子過分溺愛,孩子會學得嬌氣,霸道,目中無人,不知天高地厚的行為。
希望每個家庭都能讓孩子感受到的不僅僅是父母的愛,還有自愛與愛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