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縣長收禮被抓 究竟是怎麼回事?
偷拍縣長收禮被抓究竟是怎麼回事?偷拍縣長收禮被抓這也行?偷拍縣長收禮被抓我也是醉了!2013年中秋節,汪冬根和兒子汪金亮爬上江西省萬載縣縣長陳虹老家對面的房子,拍下了多人去縣長家送禮的影片和照片。不料,拍完影片18天之後,汪冬根和汪金亮被萬載縣警方帶走。
萬載縣公安局去年6月出具的起訴意見書中指出,汪冬根利用其子汪金亮糾集“兩勞”及社會閒散人員組成惡勢力團伙,汪金亮和汪冬根均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偷拍縣長收禮被抓 究竟是怎麼回事?
今年7月17日,汪冬根案一審判決,南都記者看到,公安局抓人時的涉黑罪名和偷拍萬載縣縣長收禮事件都未在判決書裡出現。
不過,宜春市袁州區法院認定汪冬根偷拍原萬載縣衛生局長打麻將、要挾報銷醫保、誇大傷情騙保險公司賠償和發生交通事故後叫人打人等行為,構成了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判處汪冬根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一萬五千元。
汪冬根當庭表示不服判決,將堅持上訴。汪金亮涉黑案正審理中,尚未判決。
第一宗罪:敲詐勒索罪
檢察院未起訴拍攝縣長收禮一事
汪冬根與汪金亮偷拍縣長陳虹收禮一事曾是汪冬根案的焦點,案情曾出現在萬載警方的起訴意見書中,但袁州區檢察院的起訴書裡沒有這一指控。
警方的起訴意見書裡詳細披露了拍攝經過:2013年9月17日至20日,汪冬根夥同汪金亮秘密潛入萬載縣縣長陳虹位於奉新縣城老家對面的樓房中,持自帶的拍攝裝置秘密拍攝陳虹在家與人往來的照片數十張,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在照片上編輯陳虹收禮受賄的文字。2013年10月8日,汪冬根、汪金亮等被抓捕,2013年11月4日,該照片被上傳網際網路進行炒作。
汪冬根的家人認為,汪冬根拍了影片後並未拿去敲詐或者威脅,只能算對官員違紀行為的監督,因此檢察院沒有起訴這一行為。
衛生局長稱怕不利幫報銷醫藥費
不過,汪冬根的另一起偷拍事件讓他身陷囹圄。
根據袁州區一審判決書顯示,2011年汪冬根秘密拍攝到萬載縣康樂街道黨委書記盧某與萬載縣衛生局局長魏某一起打麻將的影片,並將影片在網際網路上傳播(經汪冬根處理,在網上傳播的影片僅能看清盧某)。2012年7月左右,汪冬根受郭某請託,找到時任萬載縣衛生局局長魏某,要求魏某違規為龍某辦理農醫保報銷事宜。因懾於汪冬根拍攝上述影片,可能對自身不利,魏某指示衛生局下屬單位醫保局工作人員違規為龍某報銷醫藥費11187.8元。
根據汪冬根的說法,其偷拍衛生局原局長魏某並非有意為之。
大約四年前,汪冬根因為自建房等問題與萬載縣康樂街道黨委書記盧某結怨。他費盡心機,偷拍到盧某麻將的影片。碰巧的是,魏某與盧某的關係不錯,當天正是魏某與盧某等人一起打麻將,魏某不知不覺被拍到了影片中。為了“整掉”盧某,汪冬根隨後將盧某打牌的影片放上網路,影片中出現的其他三人則用技術遮蔽。此舉影響了盧某的晉升,魏某也因此留下了“把柄”在汪冬根手中。
魏某此前並不認識汪冬根,他的證詞顯示:“我以前不認識“軍長”(汪冬根的綽號),只聽說他在萬載的名氣很大,經常跟蹤拍攝領導幹部,抓到把柄後相威脅以獲取不正當私利。後來“軍長”跟蹤拍攝到了萬載縣康樂鎮(注:後改為康樂街道)黨委書記盧某打麻將的影片,併發到網上,還到處告狀,使盧某沒能提拔,剛好那段時間我和盧某在一起打過幾次麻將。我單位的黨委書記王某也跟我說“軍長”拍攝到了我打麻將的影片。所以我一直對“軍長”心存畏懼,暗自想如果哪天‘軍長’找我要什麼,我都會盡量滿足,免得惹他生氣,影響事業前途。”
衛生局黨委書記王某是如何知道汪冬根拍到了魏某?判決書裡有一份王某的證詞,證實王某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認識了汪冬根,汪冬根很得意地說,盧某打麻將的影片是他用針孔攝像頭放到窗簾上錄的。當聽說王某在衛生局工作時,汪冬根就說拍到的人裡還有魏某。王某就把這個事情告訴了魏某。魏某聽後顯得很吃驚,並說以後會注意。
魏某與汪冬根真正的交集源於一名兩人都不認識的建築小工。2012上半年,郭某和自己兩個兄弟家的廚房拆除重造,請了龍某幫小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導致龍某受傷,因治療花去了1萬多元的醫療費用。由於郭某在村委會工作,知道龍某這種由第三方責任造成的人身損害治療費是報銷不了的,就主動找到汪冬根,請求汪冬根幫忙,看能不能報銷醫療費用。郭某證詞裡的一句話就是:“我知道‘軍長’是個能人,能辦別人辦不了的事情。”汪冬根答應去找時任衛生局局長的魏某問問情況,但並未索要報酬。
核准報銷醫保局人員先拒絕後改辦
魏某的證詞裡詳細回憶了他與汪冬根的“相逢”:“2012年夏天的一天,一個50來歲自稱是‘軍長”的男子到我辦公室找我,說他有個朋友想走農醫保保險醫藥費。我當時也不好說什麼,就讓‘軍長’他們到農醫局去問下。我想到他手上有我打麻將的影片,怕他對我不利,無奈之下,打了電話給農醫局局長丁某說:“等下有個叫”軍長“的人來找你辦理農醫保的事情,你儘量給他辦下。”“我當時是萬載縣衛生局局長,跟丁某說到這個程度,就是要他辦一下。他應該能領會。最後丁某按我的意思辦了,如果沒有我的電話,‘軍長’應該報銷不了農醫保。”
丁某接到魏某的指示後,就要求具體辦事的張某“再去核實一下,並交代張某要辦好這事”。
據張某的證詞顯示,龍某在申請報銷時,稱自己是拆舊屋的時候摔傷的,但張某去調查後,發現龍家裡根本就沒有拆舊屋的事情,報銷的事件與事實不符,因此沒有批准報銷。
張某接到丁局長的電話後,領會了領導的意思,就再去龍某家調查,多問了幾個鄰居,結果別人也不知道她是否有第三者賠償,張某就沒有再去進一步核實,直接批准了龍某的意外傷害醫療報銷的事情。
汪冬根上訴稱沒有威脅和恐嚇
對於法院的有罪認定,汪冬根的辯護律師提出了異議。他否認了汪冬根有敲詐勒索的故意,認為汪冬根只是幫朋友向魏某問一下情況,沒有向魏某提過影片的事情,也沒有對魏某進行威脅、要挾、恐嚇,因此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辯方律師稱:“龍某的醫療費報銷是因為魏某怕自己政治上受到影響,丁某對上級唯唯諾諾,張某自行揣測迎合領導的意圖等原因所致。如果每一個環節的人都一身正氣,按照規定辦事,怎麼可能出現違規報銷的情況?”
另兩宗罪:詐騙罪和尋釁滋事罪
除了偷拍衛生局原局長之外,汪冬根還被認定詐騙罪和尋釁滋事罪。
據法院認定,2010年7月4日,汪冬根在萬載縣城被張勇成駕車軋傷左腳,隨後到萬載縣中醫院治療。汪冬根反覆糾纏該院放射科醫生郭某改變原檢查結論,為其出具了“左外踝遠端裂紋骨折可能”的檢查結論。接著,汪冬根又要求骨傷科醫生揭某(另案處理)將其傷情作為骨折誇大治療。
一個月後,汪冬根對張勇成及其駕駛的車輛投保的太平洋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提起訴訟。為了多獲賠償,汪冬根在傷情已經痊癒的情況下仍長期在萬載縣中醫院掛床住院,同時他還到某公司開具虛假工作證明和誤工損失證明,接著又攜帶萬載縣中醫醫院的出院記錄等材料到宜春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傷殘等級,得出“十級傷殘“的鑑定意見。萬載縣人民法院採信了汪冬根提供的虛假證據,最終判決太平洋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對汪冬根保險賠償人民幣97133.34元。袁州區法院認定汪冬根騙取了誤工費、傷殘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各項費用共計58385.98元。
汪冬根的第三項罪名是尋釁滋事罪。根據法院認定,2013年1月22日,汪冬根駕駛車輛與騎車的易某相撞,汪冬根糾集來的兒子汪金亮及其手下不顧在場交警的勸阻,毆打易某叫來的親屬朋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
汪冬根及其辯護律師也否認了這兩個罪名。
要求調查縣節陳虹中秋節收禮事件
此外,汪冬根的家屬仍舊在持續不斷地向中紀委、江西省紀委申訴,要求調查縣長陳虹中秋節收禮事件。
去年,宜春市紀委曾經宣佈過收禮事件的調查結果,稱事發後,曾派出調查組進行了調查核實。影片裡所涉及的8起送禮走訪行為,其中1起為當地一鎮幹部到陳虹父親家走訪,並有送禮行為,中秋節上班第一天,其所送禮品被陳虹退回。紀檢監察機關對送禮走訪的鎮幹部進行了誡勉談話。其餘7起均為親友走訪探望陳虹及其父親。
不過,汪冬根的家屬表示,在8起送禮的人裡,他們認出了至少有兩名送禮者是官員,不可能是調查結果中所說的一名鎮幹部,因此對宜春市紀委的調查結果表示異議,希望能夠重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