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為護送危重病人就醫 江油交警兩次“逆行”兩次“闖紅燈”
10月17日下午14時30分許,江油公安交警巡邏一中隊梁皓正在解放路中段開展日常勤務過程中,被一輛川BTFXXX小車攔下……“警察同志,我車有位危重病人需要及時送往醫院,麻煩你幫我們帶下路。”
情況緊急,交警梁皓立即透過對講機向市局指揮中心進行報告並駕駛警用摩托車為其開道。由於事發時解放路車流量較大,為讓病人第一時間得到救治,梁皓拉起警笛一路飛奔。當車輛行駛至北門口時恰逢紅燈,為搶救病人,交警梁皓示意兩端車輛停靠等候並拉起警笛“闖”了過去。
當車輛行駛至紀念碑街紙市橋時,前方又是紅燈,此時車輛已排隊等候通行將近10米。行駛過程中,梁皓看了一眼身後藍色小車的病人家屬表情焦急,隨後拉起警笛衝過雙實線,逆行“闖紅燈”將運送病人車輛第一時間護送至市人民醫院,隨後便默默離去,繼續開展勤務工作。據瞭解,該病人因搶救及時,已轉危為安。
“闖紅燈”兩次,“逆行”一次,只為生命得到延續。平時需要10分鐘路程,江油公安交警開闢綠色生命通道只用時僅2分鐘。
黃楠虎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 湯小均
編輯 敬玲燕
典型交通違法行為
闖紅燈
逆行
車輛壓實線
超速
機動車佔用非機動車道
請司機朋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按交通訊號指示通行,行人車輛各行其道,不影響妨礙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體現文明交通新風尚!
酒駕典型案例
01
2017年9月15日20時許,王某彥駕駛豫R785D6兩輪摩托車行駛至鄧州市陶營執法服務站後停車睡著,被執勤人員發現,後經查證王某彥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經呼氣檢測,王某彥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40mg/100ml,經抽血鑑定,王某彥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為322.80mg/100ml,已涉嫌危險駕駛(經王某彥供述當晚喝了13瓶125ml小三鞭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對王某彥涉嫌危險駕駛案進行立案。
02
2017年9月12日14時22分許,張某正飲酒後駕駛豫R0F981號小型轎車行駛至鄧州市北京大道與團結路交叉口北側被我隊執勤人員當場查獲,經呼氣檢測,張某正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6.6mg/100ml,經抽血鑑定,張某正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為102.29mg/100ml,已涉嫌危險駕駛。另查明,2010年4月28日,張某正、劉某林二人利用撿拾到的裴某某丟失的身份證,冒用裴某某的身份主貸,製作虛假的身份證影印件,冒用段某、孔某某、單某等人的身份擔保,在羅莊鎮信用社詐騙貸款10萬元,拒不歸還本息。現在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03
2017年9月15日14時07分左右,李某飲酒後駕駛一輛兩輪摩托車行駛至河南省鄧州市三賢路與雷鋒路交叉口南側處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呼氣檢測,數值為113.1mg/100ml。後經抽血檢驗,從送檢的李某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133.14mg/100ml,李某已涉嫌危險駕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對李某涉嫌危險駕駛案進行立案。
04
2017年9月6日22時5分左右,張某衛飲酒後駕駛豫R5677F號小型轎車行駛至鄧州市構林鎮賀營村處被我隊巡邏人員當場查獲,經呼氣檢測,張某衛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76.4mg/100ml。後經抽血檢驗,從送檢的張某衛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192.29mg/100ml,已涉嫌危險駕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對張某衛涉嫌危險駕駛案進行立案。
(來源:暢通鄧州)
(2017-09-26)
無駕駛證,歪行駛證,開著一輛報廢麵包車,硬塞了23人,在從成都前往西昌的路上被交警擋獲,然而現場擋獲時,司機李某卻不以為然地說:“我沒得駕駛證,我不得跑,又不是沒被關過。”今年51歲的李某多年無證駕駛,非法營運拉客,曾多次被交警部門擋獲並處罰,被放出來後他仍重操就業,屢教不改。不過,這次他沒有那麼幸運,將面臨嚴重的處罰。
嚴重超員 被發現後四處亂竄
9月10日下午6點53分左右,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劉式成在巡邏途中,經過北星高架與鳳凰立交附近,前方行駛的一輛牌為蘇H4P600的白色麵包車引起了他的注意。“這輛車底盤壓得很低,行駛笨重,後窗玻璃貼了膜。”劉式成說,一開始以為是車輛載了重物。當經過白車旁邊時,劉式成驚訝地發現,在前排居然坐了三個人。根據此情況,民警初步判定該車有超員的嫌疑,隨即使用喊話器喊話,要求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聽到民警喊話後,白車並沒有理會,反到加速行駛。逆行、穿越綠化帶、闖紅燈,為了躲避民警各種違規行駛,很快民警開車行駛到將該車前方將其攔截。
“我沒得駕駛證,我不得跑,又不是沒被關過。”當駕駛員被民警控制後,不屑一顧地說著。隨後,當乘客下車時,民警驚呆了,居然乘坐22名,連同駕駛員這輛小型麵包車共計23人。該車實際核定載客人數6人,超載17人。
屢教不改 遇交警竟還威脅乘客
9月11日下午6點,成都商報記者在成都市交管局重案大隊見到了駕駛員李某,成都人,今年51歲,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情況下,從事非法營運。 “我去年從外地花了15000元購買了一輛蘇H4P600江鈴全順牌小型客車,專門拉客跑成都到西昌。”李某說,由於該車號牌現已被原車籍公安機關注銷,為了應付交警檢查,又花錢找人偽造了行駛證。
在9月10日當日,以每人70元的票價,共召集到22名乘客,從成都出發到西昌市。據車內乘客講述,在李某被交警發現時,乘客都要求老李立即停車,但是李某不顧乘客安全駕車逃跑,還威脅乘客稱,“如果被民警抓住,大家都別想回到西昌。”事後,經民警調查,李某曾經多次因無證駕駛、非法營運等被各地交警部門處罰過,但是他卻屢教不改,繼續違法。
司機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拘
經過調查,該面包車的核載人數為6人,實載 23人,超過核定載人數283.3%。依照《刑法修正案九》規定,李某駕駛機動車嚴重超員違法行為已涉嫌危險駕駛罪,同時李某還涉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行駛證、駕駛已登出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
9月11日,成都商報記者從成都交管局重案大隊瞭解到,李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成都市交管局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李某將接受法律制裁。同時,對其涉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將依法處罰。
公安機關提示:廣大乘客乘坐客運車輛時,請到正規的客運站點進行購票乘車,以保障自身的生命財產安全。成都交警將繼續加大“城市交通安全整治攻堅戰”行動的執法力度,嚴格依法打擊客運車輛的各項交通違法行為。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 張肇婷 攝影報道
編輯 敬玲燕
(2017-09-11)
行人“組隊”闖紅燈
逆行與正常騎行的“偶遇”
細微之處見文明,走路、乘車這種小事,就能體現市民的文明程度。城市的硬環境在不斷改善,但部分市民的素質卻沒有相應提升,以前小編在大街上隨處可見闖紅燈、逆行的現象,而且這種現象都有很大的從眾心理,通常都是一群人或幾輛車一起“結伴”違反交通規則,對此,交管部門是屢禁不止,一直也沒有很好的解決辦法。
近日,小編髮現在很多路口都放了一個對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為處罰的牌子,除了罰款外,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中學校師生及現役軍人交通違法的,將抄告其所在單位。在此威懾下,確實有很多不文明交通現象得到了控制,很多道路也順暢了不少。
處罰告示
歸根到底處罰不是目的,而是希望所有人都能遵守交通規則,為他人更為自己的安全負責!對此,你怎麼看?
(2017-08-06)
“紅燈停 綠燈行”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幼稚園的小朋友都知道。過馬路要走斑馬線、騎車要帶安全帽、行駛切勿逆行、禁止超員超載等等交通法規是為了規範、營造營造良好的交通,保障我們出行平安。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摩托車違法行為,淨化城區道路交通環境,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堅持“疏堵結合、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原則,對無證駕駛摩托車、無牌摩托車、超載、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摩托車未檢驗和無保險、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
行動中,大隊採取錯時工作制,根據轄區交通違法行為的規律特點,在天馬路與文萃路、天馬路與北京路、龍井路與北大街等路段採取定點查緝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工作,路面執勤人員分組從早上7時至晚21時全天候對摩托車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強化打處力度,加大對摩托車無牌、無證、駕駛摩托車上路行駛不戴安全頭盔、車輛脫保、脫檢及駕駛改裝拼裝車等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重點對亂停亂放的摩托車採取現場拖曳,對逆向行駛、非法改裝、夜間飆車等群眾反映強烈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當場查處,依法重處。同時,堅決打擊三輪摩托車等禁行車輛違令載客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處按規程嚴肅處理。
整治中,民警堅持教育與整治相結合的原則,把宣傳教育活動貫穿到日常執勤執法中,對違反交通法規的駕駛員進行教育,使其充分認識到違反交通法規的危害性,進一步增強文明交通意識,督促其摒棄交通陋習,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做到安全駕車、文明出行。
整治期間,出動警力120人次,出動警車24輛次,檢查過往摩托車3656輛,其中,無證駕駛13輛,不戴安全頭盔108,暫扣車輛8輛,對不遵守交通法規、違法騎行的駕駛員起到了強有力的震懾作用。
(2017-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