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木興/圖
8月4日,中紀委官文公佈《重點領域正風反腐觀察:深挖徹查醫療腐敗》,表明將深入整治醫療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斬斷醫療領域腐敗利益鏈,不斷壓縮灰色空間。而今年上半年,全國已有多名醫院院長、副院長、主任等涉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財物而被調查、判刑,涉案企業經營者也將受到包括徵信資訊公示等處罰,日後或進入醫保懲戒“黑名單”……醫藥反腐力度正在持續升級。
■新快報記者 梁瑜
我國多地多家醫院醫生爆出受賄案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判決書顯示,四川眉山市人民醫院原院長王建民利用職務之便,2005年至2019年期間,在藥品、器械採購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財物241.72004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40萬元。同時被追繳的還有違法所得62萬元、涉案財物包括房屋及車輛,以及“未遂”的11.6萬美元。在行賄藥企名單中,上市公司濟川藥業的全資子公司濟川藥業集團公司、揚子江藥業集團、四川盛通藥業、成都奧博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等公司赫然在列。
在此之前,浙江省麗水市中心醫院麻醉科主任雷某利用職務便利,在藥品、醫療器械及耗材的引進和使用過程中,收受回扣及賄賂超300萬元,而案件中的行賄方則涉及恆瑞醫藥旗下公司、揚子江藥業等。
另外,各地紀委監委陸續釋出訊息,披露多名院長、主任被紀律處罰或紀委監委調查:今年4月剛退休的江蘇省泰州市人民醫院原副院長商繼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泰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安徽安慶市第一人民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高金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安徽蚌埠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藥劑科主任石慶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重銷售、輕研發”是涉案藥企通病
在王建民案中出現在行賄藥企名單上的揚子江藥業、濟川藥業,都是醫院醫生受賄刑事案件的“常客”。
揚子江藥業從2004年起已多年蟬聯中國製藥行業的銷售冠軍,但也是多起醫院醫生受賄刑事案件的參與者之一。從中國裁判文書網資料看,2014年以來,揚子江涉及受賄案件就有15起。另據行業統計,2006年到2016年的10年間,其行賄金額上百萬。
濟川藥業因銷售費用居高不下,近年來飽受質疑。濟川藥業2019年年報資料顯示,銷售費用佔營業收入比重的49.7%,研發支出僅佔營業收入比重的3.33%。銷售費用中,僅市場推廣費就佔銷售費用支出總額的60.03%;差旅費佔銷售費用支出總額的18.34%。
鉅額的銷售費用必然擠壓藥企的研發費用。2018年有媒體統計發現,86家上市藥企有11家企業銷售比重超過50%的,其中銷售佔比最高的為73.21%的龍精藥業,還有靈康藥業、濟川藥業、恆瑞醫藥等。
據瞭解,2010年至2019年11月,醫藥行業共超過40家IPO企業遭中國證監會否決。其中內控規範性問題是藥企被否的8大主要原因之一。其中,普華製藥、聖華曦藥業、西點藥業因營銷模式暗藏商業賄賂風險,倒在了上市路上。
藥企將無法在帶金銷售面前全身而退
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帶金銷售是醫藥行業屢禁不止的頑疾。但實際上,多年來,我國藥企企業、企業負責人很少因為帶金銷售受到行政處罰。業內相關人士表示,醫療行賄一旦出事,一般是藥代和代理商背“鍋”,對企業影響不大。正是企業違法成本過低,導致這一營銷模式始終難以取締。
近年來,隨著醫改持續深入,醫藥反腐力度也在持續升級。今年6月,國家衛健委、工信部、公安部等九部委就聯合印發了《2020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其中提到開展打擊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收取回扣專項治理,一旦查實回扣事實,除了醫務人員將依法依紀依規予以嚴肅處理,涉案企業經營者也將受到包括徵信資訊公示等處罰。而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中,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行賄行為,也做出了“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終身禁止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規定。
此外,企業的這些違規違法行為,日後或影響企業產品銷售。國家醫保局7月24日正式就醫保懲戒“黑名單”制度建立方案徵求意見,日後醫藥企業的商業賄賂、操縱市場等行為將被記錄在案,納入評級,將影響企業產品掛網掛鉤。
行內人士表示,中國醫藥行業已經進入加快轉型升級階段,藥企無法在帶金銷售面前全身而退,而合規經營是最迫在眉睫的事。
【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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